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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邦德——一个职业是间谍的骑士
    而在此同时,我们是否也注意到了,小说中应该更要紧而且日后也成为电影拍摄重大噱头的所谓邦德女郎。管她黑发金发,管她来自东方西方哪国,弗莱明的描述永远是乏味的、公式的,仿佛执拗于自己就此一种别无分号的审美观。说说看,哪个美艳女郎不是高颧骨而且没一个大而偏厚的性感嘴唇的?

    即便以书写类型小说为职志告诉自己恺撒的归恺撒不涉真实,但一般够好的间谍作家仍很少有人像弗莱明一样完完全全没有道德羁绊,没有怀疑,甚至还有强大神圣爱国信念的支撑和鼓舞。或者我们应该说,弗莱明和一般间谍作家最特殊的不同是,他的绝顶聪明似乎完全集中在小男生的机智胜负世界中,而不分一丝一毫于成熟大人的世故和同情,这使得他在间谍小说书写上,比诸勒卡雷这样严肃阴郁的书写者欢快自由,又远比一般只把间谍小说当职业的书写者真诚、不保留。他把自己不比寻常的聪明才智全数放在如吉卜林所说的“大游戏”之上,专心说故事,专心描述并放胆想像,建构一个完全属于他自己而且绝不可能从现实得到满足的华丽间谍王国,什么也阻止不了,在这个一己的虚拟世界中,他就是上帝,就是阿尔法俄美嘎,他就是一切。

    近几年来,作为经典文学活指标的英国企鹅版小说终于做成了一个重大决定,把伊恩·弗莱明《俄罗斯情书》《金手指》和《NO博士》三书正式收入,我个人以为,这是正确的,而且也该是时候了的决定,繁华会有尽头,风风雨雨终会停竭,最终邦德小说仍值得我们一留,赠予下一个世代的读者。

    当现代小说愈发往意义倾斜,事情就不免有了礼失求诸野的味道了,这个精彩说故事的本身,于是便被存留、被断续实践于少数的通俗小说和电影之中,所以博尔赫斯在《侦探小说》一文中讲:“有一点明确无误的情况值得指出:我们的文学在趋向混乱,在趋向写自由体的散文,因为散文比起格律严谨的韵文来容易写,但事实是散文非常难写。我们的文学在趋向取消人物,取消情节,一切变得含糊不清。在我们这个混乱不堪的年代里,还有某些东西仍然默默地保持着经典著作的美德,那就是侦探小说;因为找不到一篇侦探小说是没头没脑,缺乏主要内容,没有结尾的。这些侦探小说有的是二三流作家写的,有的则是出类拔萃的作家写的,如狄更斯、史蒂文森、尤其是柯林斯。我要说,应当捍卫本不需要捍卫的侦探小说(它已受到了某种冷落),因为这一文学体裁正在一个杂乱无章的时代里拯救秩序。”

    不只是个好故事而已。弗莱明的间谍世界是“假的”,至少真假不分,詹姆斯·邦德是无与伦比的英雄人物而不是隐形人般的正常间谍,但在此一虚假的大框架或说基本前提底下,弗莱明厉害的,可不只是讲一个高潮迭起、惊险刺激的故事给我们听而已,弗莱明最被忽略或说低估的,其实是他奇特的文学“触感”,也拥有一般类型小说家不具备的好文字,他精致而且永远兴味盎然的观察和描摹能力,十足显现了他性格深处那种童稚的好奇、心无旁鹜和某种不知天高地厚的自信或说一意孤行。不像勒卡雷除外其他以批判反思为志的严肃间谍小说家,理念先行,意义至上,从而不耐悠悠细节,也拙于内容实物的摩挲;更不像一般只以情节感官为主的职业型庸俗小说书写者,干脆一切假到底,大而化之的故事框架下一样只是简陋的人工布景和道具。读弗莱明小说,你往往会惊愕地发现,他会忽然不太合类型小说正常规矩或节奏地岔出去或停顿下来,像放学回家的小男生忽然被路旁某株植物或叶片上的一只昆虫吸住一般,针对某一事某一物大发起议论来,好像炫耀自己昨天晚上才听来或看来的丰硕知识好骄其玩伴一般,比方说《金手指》书中邦德出任务前和银行黄金专家那一长段授课式的对话就是如此;也会不合比例原则地一头栽进去仔仔细细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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