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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祥的自恋时代——劳伦斯?山德斯《第一死罪》
下一种诱惑、一种唯物的利用方式,那就是阻止衰老,阻止他所爱恋的美丽肉体必然崩毁,如朱天心小说《我的朋友阿里萨》中讲的“但愿我在衰老前死去”。

    回想一下,历史里、神话记忆中,这样不因穿衣整容、纯粹为照镜子而照镜子的代表人物是谁?答案当然是古希腊的纳瑟西斯,最终照映成水仙花的绝美男子。这里我们稍往下问,古昔和今夕,这两个几乎一致的照镜行为可有什么细微的差异?我想,差别还是在镜子本身,大小、角度、透明度和清晰度云云。以水为镜的可怜纳瑟西斯,真正迷恋的大概只能限于自己的容颜,当他后退一步想从波纹明迷的水面看自己的身体时,大致只能是一个身影一个姿态;现代的纳瑟西斯们不一样,他可以随意调整远近和角度(必要时他还能照见自己整个背影),还可以调整光线明暗,他可以不理日落星起脱逸于时间的变幻干扰,他可以更换衣饰装扮甚或裸身,他除了容貌五官之外还可以一分一分地检视自己身体,每一道血管的呼吸脉动,每一丝肌肉的缓缓生长……

    有关镜子,人们奇怪地生出两极式的情感来,光头男子在今天人多的这一端,另一端日渐稀少的族裔其代表人是盲诗人博尔赫斯(他是晚年才瞎的),博尔赫斯害怕甚至憎恶镜子,从小就怕看镜子里的自己,怕镜子对人不懈的跟踪窥探。

    然而,我们要不要也换个方向来问,这场死亡和衰老的赛跑,赢家就一定是死亡吗?只怕未必尽然。在二十世纪七〇年代的纽约、在我们目下的台湾,杀人犯罪率的确大幅提高,自杀率更是大幅攀升,姑不论其他一言难尽的社会因素,说到头这也只代表了死亡跑赢衰老的机率有所增加而已不是吗?

    惠特曼的诗说:“是否这样?你我在此孤单相聚?”问题是,当这个“你”其实就是“我”时怎么办?究竟要如何使之显像、现身、独立,好让“你”“我”可以在此孤单相聚呢?这正是在一个大自恋时代之中镜子的必要及其遍在的理由,它正是这个降灵的神圣工具,把“你”从我之中分离释放出来,于是,这么奇特也这么恶心的诗句才可以成立:“我啊,你真是美丽无匹……”

    格雷厄姆·格林在他那部绝佳的小说《喜剧演员》中,曾为宗教信仰下过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那就是“你是否时时准备为它而死”。而书末,在那位满口谎言的骗子琼斯上校阴错阳差成了抗暴游击军领袖并战死时,格林问:“而琼斯又是为何种信仰而死的呢?”

    “死罪系列”是山德斯的成名系列,书中的侦探是爱德华·X·狄雷尼,我们不容易很快讲清楚他的准确身份,因为他的位置随着罪案一路晋升变异,后来甚至以私人侦探的身份办案。事实上,在《第一死罪》书中,狄雷尼便因老婆卧病以及警政高层的权力斗争,以请无限期长假为烟幕展开微服出巡的调查工作。这是书中最有趣的段落之一,狄雷尼指挥一组业余志愿人口的杂牌军,包括退休没事干的老博物馆馆长,以复仇为念的被害人遗孀,还有半身瘫痪萎靡于酒精的昔日登山高手等,他们不仅要在偌大的纽约人口海洋之中捞出凶手,更重要的,还得远远跑在有权调动整个纽约警察大军的特案调查小组之前,只因为有人利用了罪案和灾难作为个人权力追逐的天赐良机,如我们今天在台湾天天看到的那样,于是,狄雷尼除了要哲学地探究罪恶的本体之外,还隐隐负荷着拯救整个美国未来的沉重任务,如果你让那些野心贼子因此一路平步青云向白宫的总统宝座攀爬上去的话。人民是会选错总统的,而选错的代价是真实而且很可能难以估量的。

    山德斯的书写人生无疑是很成功的,他得大奖、书籍畅销,小说被改拍成电影,而且皆由大明星担纲演出(肖恩·康纳利、“瘦皮猴”法兰克·辛纳屈等等),是今天我们所困扰中老年转业的特殊辉煌个例,辉煌到不只是鼓舞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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