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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此项待续”
生活而斗争,并且为此不惜向政府挑战,同时更高瞻远瞩,怀有强烈希望国家和平的意志。他们对核时代的想象力,是把自己的健康与生活同希望国家和平的意志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他们才坚持要求制定受害者援护法的运动,并迈出了第一步。”

    这一运动影响之下形成了全国规模的高潮,具体表现就是作为厚生大臣咨询机构而成立了原子弹受害者对策基本问题恳谈会,但是,1980年政府却明确表示拒绝制定“原子弹受害者援护法”,政府按此方针行事,居然无视受害者们多年的奋斗以及国民的支持。然而受害者们决不屈服,他们差不多用了五年的时间,与专家反复讨论,表明“受害者团体协会”的基本构思才得到认可的就是这篇文章。文章根据长期运动的经验和周到的讨论,通俗易懂地表达根本性的设想。我是该文章的参与其事的人,对该文怀有敬意,不妨引用其中几段如下。

    美国投原子弹,造成了人类史上最早的核战争灾难。/其行为是无差别、非人道地对待战争,其违反国际法一事,已经由原子弹裁判裁定,日本政府也认为“违反国际法精神”。强制他人受原子弹灾害,决不能再次发生。/决不允许重演的原子弹灾害,根本不是由于受害者的责任引起的。“追本溯源,战争乃国家之行为而发生者”(1978年最高法院判决)。/反人类的原子弹灾害既然是战争的结果产生的,对其受害给与补偿,乃实行战争之国理所当然之责任。/及时制定‘国家补偿之原子弹受害者援护法’乃日本政府的义务。/日本政府关于对日和平条约,放弃对联合国提出一切请求损害赔偿权,其中包括原子弹受害者之请求权。这不仅无视原子弹受害者,事实上也放弃了追究投掷原子弹之责任。对美放弃请求权的政府更应根据本身之责任及早制定援护法。/尽管如此,日本政府不仅同美国占领军一起一直掩盖原子弹受害之事实,而且原子弹受害者最需要援护的12年之间不采取任何援护政策,弃置不顾。在此期间许多受害者已经去世。/其后,作为运动之成果,制定了原子弹受害者医疗法、特别措施法,但对最多受害者的死者却没有补偿,各种津贴支付要领上还有所谓限制所得规定,简直谈不到对受害者给与“国家补偿”。甚至为了掌握原子弹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应该作的调查,政府直到现在从未实现过。/原子弹受害者对策基本问题恳谈会对于上述意见,认为受害者的对策“应该是立足于广义上的国家补偿的见地考虑的,然而却以现行两法来充当。而且还说什么国民对于战争的牺牲“必须忍受下去”从而拒绝制定援护法。国家补偿的原子弹受害者援护法直到现在之所以仍未实现,是因为日本政府拿基本问题恳谈会的意见作挡箭牌,让原子弹受害者们依旧“忍受”下去,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广岛、长崎被炸以来已逾四十年,受害者很快就老龄化,“如不尽快补偿,我们就等不及了”,这呼声令人痛心。/核战争迫在眉睫的今天,为了使受害者生命多延长一天,让他们继续呼吁废除核武器,援护实为不可或缺的延命之粮。

    没有直接表现“受害者的要求”,紧接着便是下面的话:“当此被炸40周年之际,受害者作如下由衷的呼吁。/不要发动核战争,废除核武器!/现在要立刻制定援护法!/此项要求有成果时,受害者才能以‘和平柱石’的面貌生存下去,死去的人才算瞑目。/要筑起为了防止人类‘重遭灾难’的城堡。——这是历史给与原子弹下幸存下来的我们的使命。惟有完成这个使命,才是受害者能够留给下一代的惟一的遗产。”

    把死去的人们和活下来的我们联系在一起,这不就是很好地表现出给下一代留下核时代认真的生存态度的定义么?表明胸怀此志而仍然活下去,虽有困难然而真挚地坚持生存的定义,这就是许多走向老年的受害者们生存态度的定义。从今年冬天起重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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