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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气做的骨头
    刘国豆是挎着一杆枪来的。

    枪是好枪。这枪是上级奖给上梁村民兵营的,那是一支半自动步枪,枪上还有一把雪亮的刺刀。平日里,这支枪就在仓库里锁着,偶尔,支书刘国豆亲自带民兵巡逻时,才会拿出来背一背。现在,当支书刘国豆挎着枪走过村街的时候,他身上背的已经不是枪了,那是——尊严!

    在黎明时分,支书刘国豆打开了他们家的双扇大门。他就这样让门大开着,尔后,挎着枪大步走出了院子。支书家的门平时是不大开的,常常,开也是半扇。这一次,他大敞着院门,那是很有些用意的!

    这晚,国豆也是一夜没合眼哪。他当了二十多年的支书,这是最屈辱的一次了。他就这么一个女儿,女儿是他的心尖呀!可女儿的事成了这个样子,他觉得脸面已经丧尽了!夜里,他一直在院中的那棵枣树下蹲着,那烟头一次次地烫在枣树的树身上,树痛,他的心也痛。可以说,该思谋的,他都思谋过了……他觉得他不是一个孬种,更不能让那个混小子就这样骑着他的脖子拉屎,他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已经是第四天了。按规矩,这已超过了最后的限期……

    晨曦里,枪刺挑着那一抹阳光走过了整个村街。早起的村人们都看到了那支枪,看到了挑在枪上的“愤怒”。这“愤怒”很快就渲染了整个村街,点燃了人们心里的那股有来由、却又说不出名堂的心火!挂在老槐树上的钟并没有敲响,可人们还是不约而同地走出来了。人们的牙痒痒的,带足了唾沫,也带足了仇恨……这也不仅仅是对支书尊严的维护,这是“道”。那是千百年来挂在人们心上的一条“底线”,在一般的情况下,一旦有谁越过了那条线,那就是罪人了!在乡村,物质上的犯罪,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罪人”,那也只是偷和摸,是小的过失;而精神上的背叛,却是十恶不赦,是永远不能原谅的!况且,刘汉香是村中一枝花,是国豆家的“国豆”,有多少人眼馋是不必说的……八年来,她献身一般的下嫁(她可是“下嫁”呀!)已得到了全村人的认可(开初是勉强的,后来是真心的),她已经成了女人们心中的楷模。人生不就是一个“熬”么,“熬”是要结果的。不然,那苦撑苦熬为的又是什么?眼看着,在苦尽甜来的时候——“苦尽”难道不应该“甜来”么?她却被那样一个猪狗不如的臭小子遗弃了,这是有悖天理的!这等于说,他污辱了全村人的眼光。一个人,竟然不尊“土地”,那么,你还活什么呢?!

    那召唤是无形的。没有人特意的组织,也不用谁去撺掇,支书也仅仅是背着那杆枪在村里走了两个来回……可人们的心思是一致的,就是泼上命,也要把那个单门独姓的臭小子弄回来,一定要把他“日弄”回来!从土里拱出来的光屁股娃儿,还让他回到土里去。狗日的,你当官了不是?你风光了不是?西坡那么大,地岑那么长,爬回来背那老田头吧!这一次,你是犯了众怒了,你惹恼的是一方百姓,是真真白白的“人民”哪……操,凭什么呢?!于是,有人跑去找来了小学里的老师,众口一词地说,盖指印,我们都盖指印,联名控告他,告翻他个小舅!还有的说,干脆,齐伙伙的,就带上状纸,背上干粮,一干人今儿个就走县、上省、到部队里去“抬”他……一趟就把他狗日的“嗡”回来了!

    就这样,村里一下子就闹嚷起来了。这就像是乡村里的节日,人们一个个兴奋不已,奔走相告,议论着、评说着、叱骂着,满世界都是飞舞的唾沫星子。更为热切的是那些女人们,缺什么就跑回去拿什么,有催赶着写状子的,一趟一趟的找纸找笔找墨;有张罗着盖手印的,就一家一家串着按指头。不是嚷嚷着说要到部队上去么,有的就赶快回去支鏊子烙油饼去了,就像当年“支前”一样……还有那些特别牙痒的,也不用红印泥,就当着众人把中指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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