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成帝纪第十
,家无出租赋三岁。万钱以上,一年。”
冬十一月,行幸雍,祠五畤。
十二月,诏曰:“前将作大匠万年知昌陵卑下,不可为万岁居,奏请营作,建置郭邑,妄为巧作,积土增高,多赋敛徭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百姓罢极,天下匮谒。常侍闳前为大司农中丞,数奏昌陵不可成。侍中卫尉长数白宜早止,徙家反故处。朕以长言下闳章,公卿议者皆合长计。长首建至策,闳典主省大费,民以康宁。闳前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其赐长爵关内侯,食邑千户,闳五百户。万年佞邪不忠,毒流众庶,海内怨望,至今不息,虽蒙赦令,不宜居京师。其徙万年敦煌郡。”
是岁,御史大夫王骏卒。
三年春正月乙卯晦,日有蚀之。诏曰:“天灾仍重,朕甚惧焉。惟民之失职,临遣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问耆老,民所疾苦。其与剖刺史举B129朴逊让有行义者各一人。”
冬十月庚辰,皇太后诏有司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雍五畤、陈仓陈宝祠。语在《郊祀志》。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并等十三人谋反,杀陈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称将军。徒李谭等五人共格杀并等,皆封为列侯。
十二月,山阳铁官徒苏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郡国十九,杀东郡太守、汝南都尉。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持节督趣逐捕。汝南太守严讠斤捕斩令等。近䜣为大司农,赐黄金百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赐云阳吏民爵,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士,赐吏民如云阳,行所过无出田租。
夏四月癸未,长乐临华殿、未央宫东司马门皆灾。
六月甲午,霸陵园门阙灾。出杜陵诸未尝御者归家。诏曰:“乃者,地震京师,火灾娄降,朕甚惧之。有司其悉心明对厥咎,朕将亲览焉。”
又曰:“圣王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章有德,虽有其财,而无其尊,不得逾制,故民兴行,上义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E067,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诗》不云乎?‘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其申敕有司,以渐禁之。青、绿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隶校尉察不变者。”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蚀之。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丁酉,无云有雷,声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于东井。诏曰:“乃者,日蚀、星陨,谪见于天,大异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见于东井,朕甚惧焉。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与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封萧相国后喜为酂侯。
冬十二月辛亥,大司马大将军王商薨。
是岁,昭仪赵氏害后宫皇子。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夏四月,立广陵孝王子守为王。
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宿萯阳宫,赐从官。
三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雍江三日,江水竭。
二月,封侍中卫尉淳于长为定陵侯。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