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孝平皇帝,元帝庶孙,中山孝王子也。母曰卫姬。年三岁嗣立为王。元寿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诏曰:“大司马贤年少,不合众心。其上印、绶,罢。”贤即日自杀。新都侯王葬为大司马,领尚书事。秋七月,遣车骑将军王舜、大鸿胪左咸使持节迎中山王。辛卯,贬皇太后赵氏为孝成皇后,退居北宫,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宫。孔乡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酒,中山王即皇帝位,谒高庙,大赦天下。
帝年九岁,太皇太后临朝,大司马莽秉政,百官总己以听于莽。诏曰:“夫赦令者,将与天下更始,诚欲令百姓改行洁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举奏赦前事,累增罪过,诛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洒心自新之意也。及选举者,其历职更事有名之士,则以为难保,废而弗举,甚谬于赦小过举贤材之义。诸有臧及内恶未发而荐举者,勿案验。令士厉精乡进,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来,有司无得陈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诏书为亏恩,以不道论。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译献白雉一,黑雉二,诏使三公以荐宗庙。
群臣奏言大司马莽功德比周公,赐号安汉公,及太师孔光等皆益封。语在《莽传》。赐天下民爵一级,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满秩如真。
立故东平王云太子开明为王,故桃乡顷侯子成都为中山王。封宣帝耳孙信等三十六人皆为列侯。太仆王恽等二十五人前议定陶傅太后尊号,守经法,不阿指从邪;右将军孙建爪牙大臣,大鸿胪咸前正议不阿,后奉节使迎中山王;及宗正刘不恶、执金吾任岑、中郎将孔永、尚书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诩,皆以前与建策,东迎即位,奉事周密勤劳,赐爵关内侯,食邑各有差。赐帝征即位所过县邑吏二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又令诸侯王、公、列侯、关内侯亡子而有孙若子同产子者,皆得以为嗣。公、列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请。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者,复其属。其为吏举廉佐史,补四百石。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参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遣谏大夫行三辅,举籍吏民,以元寿二年仓卒时横赋敛者,偿其直。义陵民冢不妨殿中者勿发。天下吏民亡得置什器储C253。
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闾师,秩六百石。班教化,禁淫祀,放郑声。
乙未,义陵寝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床上,寝令以急变闻。用太牢祠。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大赦天下。公卿、将军、中二千石举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使少府左将军丰赐帝母中山孝王姬玺书,拜为中山孝王后。赐帝舅卫宝、宝弟玄爵关内侯。赐帝女弟四人号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户。
封周公后公孙相如为褒鲁侯,孔子后孔均为褒成侯,奉其祀。追谥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罢明光宫及三辅驰道。
天下女徒已论,归家,顾山钱月三百。复贞妇,乡一人。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
太皇太后省所食汤沐邑十县,属大司农,常别计其租入,以赡贫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陉县为中山孝王后汤沐邑。
二年春,黄支国献犀牛。
诏曰:“皇帝二名,通于器物,今更名,合于古制。使太师光奉太牢告祠高庙。”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孙之子如意为广宗王,江都易王孙盱台侯宫为广川王,广川惠王曾孙伦为广德王。封故大司马博陆侯霍光从父昆弟曾孙阳、宣平侯张敖玄孙庆忌、绛侯周勃玄孙共、舞阳侯樊哙玄孙之子章皆为列侯,复爵。赐故曲周侯郦商等后玄孙郦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关内侯,食邑各有差。
郡国大旱,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