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孝和孝殇帝纪 第四
景就国,到皆自杀。
注[一]郭况子也。东观记*(曰)*“璜”作“瀮”,音同。
注[二]续汉书曰“谒者仆射一人,秩千石,为谒者台率,主谒者。天子出,奉引”也。
是夏,旱,蝗。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坐党宪自杀。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一]
注[一]任光子也。
癸丑,大司农尹睦为太尉,录尚书事。[一]
注[一]录谓总领之也。录尚书自牟融始也。
丁巳,赐公卿以下至佐史钱谷各有差。
冬十月己亥,宗正刘方为司空。
十二月壬辰,诏:“今年郡国秋稼为旱蝗所伤,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刍焒;有不满者,以实除之。”[一]
注[一]所损十不满四者,以见损除也。
武陵零陵澧中蛮叛。烧当羌寇金城。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于明堂,遂登灵台,望云物。大赦天下。
戊子,千乘王伉薨。
辛卯,封皇弟万岁为广宗王。[一]
注[一]广宗,县名,今贝州宗城县。隋汢帝讳广,故改为宗城。
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减内外厩及凉州诸苑马。[一]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税。
注[一]说文曰:“厩,马舍也。”汉官仪曰:“未央大厩,长乐、承华等厩令,皆秩六百石。”又云:“牧师诸菀三十六所,分置西北边,分养马三十万头。”
丁未,诏曰:“去年秋麦入少,恐民食不足。其上尤贫不能自给者户口人数。往者郡国上贫民,以衣履釜□为赀,而豪右得其饶利。[一]诏书实核,[二]欲有以益之,而长吏不能躬亲,反更征召会聚,令失农作,愁扰百姓。若复有犯者,二千石先坐。”
注[一]□音寻。方言曰:“甑,自关而东谓之□。”贫人既计釜甑以为资财,惧于役重,多即卖之,以避科税。豪富之家乘贱买,故得其饶利。
注[二]说文云:“核,考实事也。”
甲寅,太傅邓彪薨。
戊午,陇西地震。
三月戊子,诏曰:“选举良才,为政之本。科别行能,必由乡曲。[一]而郡国举吏,不加简择,故先帝明□在所,令试之以职,乃得充选。[二]又德行尤异,不须经职者,别署状上。而宣布以来,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从好,司隶、刺史讫无纠察。[三]今新蒙赦令,且复申□,后有犯者,显明其罚。在位不以选举为忧,督察不以发觉为负,[四]非独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
下民被奸邪之伤,由法不行故也。”
注[一]周礼:“乡大夫掌其乡之政教,考其德行,察其道蓺,三年而举贤能者于王。”
注[二]汉官仪曰:“建初八年十二月己未,诏书辟士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经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晓法律,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任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决断,才任三辅令。皆存孝悌清公之行。自今已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举茂才尤异孝廉吏,务实校试以职。有非其人,不习曹事,正举者故不以实法。”
注[三]讫,竟也。
注[四]负亦忧也。
庚寅,遣使者分行贫民,举实流□,[一]开仓赈禀三十余郡。
注[一]□,散也。流散者举案其实而给之。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种兄鲂为阜陵王。[一]
注[一]种无嗣,故以鲂袭也。
六月丁酉,郡国三雨雹。[一]
注[一]东观记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