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孝和孝殇帝纪 第四
:“大如鴈子。”
秋九月辛酉,广宗王万岁薨,无子,国除。
匈奴单于于除鞬叛,遣中郎将任尚讨灭之。
壬午,令郡县劝民蓄蔬食以助五谷。[一]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税二岁。[二]
注[一]蓄,积也。
注[二]假犹租赁。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一]十一月乙丑,太仆张酺为太尉。
注[一]汉官仪曰:“睦字伯师,巩人。”
是岁,武陵郡兵破叛蛮,降之。护羌校尉贯友讨烧当羌,羌乃遁去。南单于安国叛,骨都侯喜斩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译献犀牛、大象。
己卯,司徒丁鸿薨。
二月乙未,遣谒者分行禀贷三河、兖、冀、青州贫民。
许*[阳]*侯马光自杀。[一]
注[一]东观记曰:“光前坐党附窦宪,归国,为宪客奴所诬告,乃自杀。”
丁未,司空刘方为司徒,太常张奋为司空。
三月庚寅,诏流民所过郡国皆实禀之,其有贩卖者勿出租税,[一]又欲就贱还归者,复一岁田租、更赋。[二]
注[一]汉循周法,商贾有税,流人贩卖,故乡免之。
注[二]复音福。
丙寅,诏曰:“朕以眇末,承奉鸿烈。阴阳不和,水旱违度,济河之域,凶馑流亡,[一]而未获忠言至谋,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叹,用思孔疚。[二]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于下,有司不念宽和,而竞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三]甚非所以上当天心,下济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辅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昭岩穴,披幽隐,遣诣公车,[四]朕将悉听焉。”帝乃亲临策问,选补郎吏。
注[一]尚书曰“济河惟兖州”,言东南据济,西北距河。
注[二]孔,甚也。疚,病也。诗云:“忧心孔疚。”
注[三]不急谓非要。
注[四]前书音义曰:“公车,署名也,公车所在,故以名焉。”汉官仪曰:“公车令一人,秩六百石,掌殿门。诸上书诣阙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亦总领之。”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种人遣使内附。
五月,城阳王淑薨。无子,国除。[一]
注[一]章帝子也。
六月己酉,初令伏闭尽日。[一]
注[一]汉官旧仪曰:“伏日万鬼行,故尽日闭,不干它事。”
秋七月,京师旱。诏中都官徒各除半刑,鼟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阳寺,[一]录囚徒,举冤狱。收洛阳令下狱抵罪,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还宫而澍雨。
注[一]寺,官舍也。风俗通云:“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续于其中。”
西域都护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斩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纳质者五十余国。
南单于安国从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禄勋邓鸿行车骑将军事,与越骑校尉冯柱、行度辽将军朱徽、使匈奴中郎将杜崇讨之。冬十一月,护乌桓校尉任尚率乌桓、鲜卑,大破逢侯,[一]冯柱遣兵追击。复*[破]*之。
注[一]阚骃十三州志曰:“护乌丸,拥节,秩比二千石,武帝置,以护内附乌丸,既而并于匈奴中郎将。中兴初,班彪上言宜复此官,以招附东胡,乃复更置焉。”
诏以勃海郡属冀州。
武陵溇中蛮叛,郡兵讨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车骑将军邓鸿、度辽将军朱徽、中郎将杜崇皆下狱死。[一]
注[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