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愿杀,
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极标,又缘旛而下
云。”
犍为叔先泥和,其女名雄,永建三年,泥和为县功曹,县长赵祉遣泥和拜檄,谒巴郡太
守,以十月乘船,于城湍堕水死,尸丧不得。雄哀恸号咷,命不图存,告弟贤及夫人,令勤
觅父尸,若求不得,吾欲自沈觅之。时雄年二十七,有子男贡,年五岁,贳,年三岁,乃各
作绣香囊一枚,盛以金珠,环,预婴二子,哀号之声,不绝于口,昆族私忧。至十二月十五
日,父丧不得,雄乘小船于父堕处,哭泣数声,竟自投水中,旋流没底。见梦告弟云:“至
二十一日,与父俱出。”至期,如梦,与父相持幷浮出江。县长表言郡太守,肃登承上尚
书,乃遣户曹掾为雄立碑,图象其形,令知至孝。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躬勤养姑。尝有他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
之。妻对鸡不食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他肉。”姑竟弃之。后盗有
欲犯之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
杀汝姑。”妻仰天而叹,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姑。太守闻之,捕杀盗贼,赐妻缣帛,以礼葬
之。
庾衮,字叔褒,咸宁中大疫,二兄俱亡,次兄毗复殆,疠气方盛,父母诸弟皆出次于
外,衮独留,不去。诸父兄强之,乃曰:“衮性不畏病。”遂亲自扶持,昼夜不眠。间复抚
柩哀临不辍。如此十余旬,疫势既退,家人乃返。毗病得差,衮亦无恙。
宋康王舍人韩凭娶妻何氏,美,康王夺之。凭怨,王囚之,论为城旦。妻密遗凭书,缪
其辞曰:“其雨淫淫,河大水深,日出当心。”既而王得其书,以示左右,左右莫解其意。
臣苏贺对曰:“其雨淫淫,言愁且思也。河大水深,不得往来也。日出当心,心有死志
也。”俄而凭乃自杀。其妻乃阴腐其衣,王与之登台,妻遂自投台,左右揽之,衣不中手而
死。遗书于带曰:“王利其生,妾利其死,愿以尸骨赐凭合葬。”王怒,弗听,使里人埋
之,冢相望也。王曰:“尔夫妇相爱不已,若能使冢合,则吾弗阻也。”宿昔之间,便有大
梓木,生于二冢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体相就,根交于下,枝错于上。又有鸳鸯,雌雄各
一,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音声感人。宋人哀之,遂号其木曰“相思树。”“相
思”之名,起于此也。南人谓:此禽即韩凭夫妇之精魂。今睢阳有韩凭城,其歌谣至今犹存。
汉末零阳郡太守史满,有女,悦门下书佐;乃密使侍婢取书佐盥手残水饮之,遂有妊。
已而生子,至能行,太守令抱儿出,使求其父。儿匍匐直入书佐怀中。书佐推之仆地,化为
水。穷问之,具省前事,遂以女妻书佐。
鄱阳西有望夫冈。昔县人陈明与梅氏为婚,未成,而妖魅诈迎妇去。明诣卜者,决云:
“行西北五十里求之。”明如言,见一大穴,深邃无底。以绳悬人,遂得其妇。乃令妇先
出,而明所将邻人秦文,遂不取明。其妇乃自誓执志登此冈首而望其夫,因以名焉。
后汉,南康邓元义,父伯考,为尚书仆射,元义还乡里,妻留事姑,甚谨。姑憎之,幽
闭空室,节其饮食,羸露,日困,终无怨言。时伯考怪而问之,元义子朗,时方数岁,言:
“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