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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历史上罕见的惨案——南京大屠杀(1937.12.13-1938.1)
答,‘我杀了106名。’

    “于是两个同作狂笑:‘哈哈,向井先生多杀了一个!’

    “可是很不幸,确定不了是谁先达到100之数。因此,她俩决定这次是不分胜负,重新再赌谁先杀满150名中国人。

    “12月11日起,比赛又在进行。”

    这个东京《日日新闻》记者还洋洋得意加以按语云:此两“皇军”又将继续杀人矣!该报井将此两寇照片刊出。

    谷寿夫部队有个名叫田中军吉的中队长,手持一把“助广”大军刀,竟连续砍杀中国男女老少300多名。日本人山中峰太郎写的《皇兵》一书中,详细记载了田中军吉的杀人经过,宣扬“皇军”的“威风”。

    这些法西斯野兽万万没想到,当时在报刊、画报、书籍中宣扬“军威”和“武士道”精神所引用的事实,竟成了战后审判他们罪行的铁证。日本报纸白纸黑字,他们永远体想抹熬这一历史屠杀罪行。曾经目睹南京日军暴行的外侨说:“凡是可能想象的任何事情,日军进城后,就毫无顾忌,毫无节制,一一实行了。在这一个新时代中,我们找不出什么东西足以超越日军的暴行。”

    日本军队在南京还犯下了野兽般的好子罪行。他们抓到妇女,先奸后杀,目不忍睹。《南京大屠杀案主犯谷寿夫判词》中揭露:“日军陷城后,更四出强奸,一逞淫威。据外侨所组国际委员会统计,在12月16、17两日,我妇女遭日军蹂躏者,已越千人。且方式之离奇惨虐,实史所未闻,如12月13日,民妇陶汤氏,在中华门东仁厚里5号,被日军轮奸后,剖腹焚尸。怀胎9月之孕妇萧余氏,16岁少女黄柱英、陈二姑娘,及63岁之乡妇,亦同在中华门地区惨遭奸污。乡女丁小姑娘,在中华门堆草巷,经日军13人轮奸后,因厉声呼救,竞被刺刀刺小腹致死。同月13日至17日间,日军在中华门外,在轮奸少女后,复迫令过路僧侣续与行奸,僧拒不从,竟被处宫刑致死。又在中华门外土城头,有少女三人,因遭日军强奸,羞愤投江自尽。”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称:日军的“强奸暴行,亦极为普遍,凡被日军所遇见之妇女同胞,即使迁人难民区以内者,亦被逾墙而入的日军肆意蹂躏。据主持难民区国际人士之粗略统计,当时本市遭受此种凌辱之妇女不下8万人之多,且强奸之后,更施以剖乳、刺腹种种酷刑,必置之死地而后快。”日本兽军的奸杀暴行是日本军阀纵容的结果。日军官宣称,“奸淫是日本军队所特许的。”日军一中队长公然训示他的部队:“为了避免引起更多的问题,事后将其杀掉。”日军中将谷寿夫本人,不但亲自持刀杀人,还象禽兽一样,在大街上强奸妇女。事后查到的证据证明,被他奸污的妇女竟达10多名。

    日军血洗南京的另一特点,是焚烧与屠杀同时并行,杀人放火与抢劫连在一起,往往是先抢后烧。“陷城之初,沿中华门迄下关江边,到处大火,烈焰烛天,半城几成灰烬。”“两天之后,中山南路和北路、中央路及两旁的街巷积尸成垒,简直成了血路、血窟。同时,大肆抢掠焚烧,先劫取仓库公司存货,然后纵火焚烧,使繁华街区顿成灰烬”。“日军贪婪成性,举凡粮食、牲畜、器皿、古玩,莫不劫取。如在石坝街50号,抢掠国医石彼轩名贵书籍四大箱,字画古玩2000余件,木器400件,衣服30余箱。”(南京大屠杀案主犯谷寿夫判词)在日本兵抢劫了店铺和仓库以后,经常是放一把火烧掉它。最重要的商业街道太平路被烧成一片废墟,并且市内的商业区也有整块整块地被烧掉了。日本兵竟毫无一点理由地把平民的住宅也烧毁。这类放火罪行按照他们预定的计划继续了六个礼拜之久。因此,全市约三分之一的地方被毁了。

    南京大屠杀史实具在,任何诡辩谎言都是徒劳的。但是至今日本还有人否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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