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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他要卖给旧金山某家报纸。先不告诉露丝,等他的名字印出来她就会大吃一惊,而且高兴的。他可以一边写一边继续研究,他每天有二十四小时。他不可战胜,他知道怎样工作,堡垒会被他征服。那他就不用再出海了——不用当水手出海了。顷刻间他已看到一艘快艇的幻影。其他的作家也有快艇呢。当然,他警告自己,开始时成功会来得很慢。在一段时间之内他只能以挣到的钱能维持学习为满足。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准确估计好的一段时间——等他学习好了,作好了准备,他就能写出伟大的作品来。那时他的名字就会挂在众人的嘴上。而比出名还要了不起,不知道了不起多少倍,最了不起的事是:他就能证明自己配得上露丝了。出名是好事,但他那光辉的梦却是为了露丝。他不是追名逐利之徒,只不过是上帝的痴迷的情人而已。

    兜里装了一笔可观的工资他来到奥克兰,在伯纳德•希金波坦商店那间老房间住了下来,开始了工作。他甚至没告诉露丝他回来了。他打算在写完探宝人的故事之后再去看她。他心里的创作之火燃烧正旺,管住自己不去看她并不困难。何况他要写的那篇东西还能让她更靠近自己呢!他不知道一篇文章应当写多长,但他数了数《旧金山检验者》星期日增刊的一篇占了两版的文章,以它的字数作参照。他狂热地写了三天,完成了他的故事。但是在他用容易辨认的大草体工工整整抄好之后,却从他在图书馆借来的一本修辞学书上知道还有分段和引号之类他以前根本没想到过的东西。他只好马上重新抄一遍,同时不断参考修辞学书籍,在一天之内学到的写作知识比普通学童一年学到的还要多。等他第二次抄完文章卷起之后,他又在一张报纸上读到一篇对初学作者的提示。其中有一条铁的规律:手稿不能卷,稿笺不能两面写,而这两条他都犯了。他又从那篇东西知道,第一流的文稿每栏至少可以得到十元稿费。因此,在他第三次抄写手稿时他又以十元乘十栏来安慰自己。乘积总是一样:一百元。于是他肯定那要比出海强多了。若是没有触犯那些重要规定,这篇文章他三天就写完了。三天一百元,而同样的数目在海上得挣三个多月。他的结论是:能写作的人还去出海简直就是傻瓜,虽然他并不把钱放在眼里。钱的价值只在于能给他自由,给他像样的见客服装,让他尽快靠近那个苗条苍白的、给了他灵感的姑娘——她已把他完全翻了个个儿。

    他用一个扁扁的信封装了手稿,寄给了《旧金山检验者》的编辑。他以为报纸接受了的东西立刻就会发表。手稿既是星期五寄出的,星期一就该见报。他设想最好以文章见报的方式告诉露丝他已回来了。那么星期天下午他就可以去看她了。他还有另一个想法。他为那想法的清醒、审慎、谦逊而得意。他要为男孩子们写一个冒险故事,卖给《青年伙伴》。到免费阅览室在资料中查了《青年伙伴》,发现连载故事在那个周报上总是分五期登完,每期约三千字。却也发现有登了七期的,于是决定写一篇连载七期的。

    他曾在北极作过捕鲸航行。原打算去三年的,因为出了海难事故三个月就结束了。尽管他富于幻想,甚至有时想入非非,可基本上他是喜欢实际的,这就要求他写自己熟悉的东西。他熟悉捕鲸,他利用自己熟悉的材料设计了两个男孩作主角,从而开展他设想的冒险活动。这工作很容易,他星期六晚上作出决定,当天①就完成了第一期的三千字——吉姆觉得挺好玩,希金波坦先生却公开嗤之以鼻,整个进餐时间都在嘲笑家里新发现的“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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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当天:原文如此。以下的时间疑有误。

    马丁只想象着星期天早上他的姐夫打开《检验者》读到探宝故事时那副吃惊的样子,并以此为满足。星期天他一大早就到了大门口,紧张地翻了一遍版数很多的报纸,又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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