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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细地翻了一遍,然后抗好放回原处。他很庆幸没有把写这篇文章的事告诉任何人。后来他想了想,得出结论,报纸发表文章的速度不是他所想象的那么快。何况他那文章并无新闻价值,编者很有可能先要跟他联系之后再发稿。

    早饭之后他继续写他的连载故事。他的文思滔滔不绝,尽管常常停下笔来查词典,查修辞学。在查阅时又往往一章一章地读下去,反复地读。他安慰自己说这虽还不是在写作自己心目中的伟大作品,却是在练习写作,培养构思和表达的能力。他卖劲地写,写到黄昏时分再出门到阅览室去翻杂志和周刊,直到阅览室十点钟关门。他整周的日程都是如此。每天三千字,晚上翻杂志,调查编辑喜欢发表哪类故事、文章和诗歌。有一点是肯定的:既然有那么多作家能写,他就能写。只要能给他时间,他还能写出他们写不出来的东西。他在《书籍新闻》上读到一段有关杂志撰稿人收入的文章很受到鼓舞。倒不是吉卜林的稿费每字一元,而是第一流杂志的最低稿费是每字两分。《青年伙伴》肯定是第一流杂志,按那标准计算他那天写的三千字就可以给他赚来六十元——那可是出海两个月的工资!

    星期五晚上他写完了连载故事,二万一千字。他算了算,每个字两分,四百二十元。这一周的活干得可不赖,他一次用收入从没有这么高的。真不知道怎么花呢!他挖到金矿了。这矿还能持续不断地开下去呢!他计划再买几套衣服,订很多杂志,买上几十本参考书,那就用不看到图书馆查书了。那四百二十元还剩下很多,这叫他伤了好一会儿脑筋。最后才想起可以给格特露请个佣人,给茉莉安买辆自行车。

    他把那厚厚的手稿寄给了《青年伙伴》,又计划好写一篇潜水采珠的故事,然后才在星期六下午去看露丝。他事先打过电话,露丝亲自到门口迎接了他,他那一身熟悉的旺盛精力喷薄而出,仿佛劈面给了她一个冲击,仿佛一道奔泻的光芒射进了她的身子,流遍了她的血管,给了她力量,使她震颤。他握住她的手望着她那蓝色的眼睛时禁不住脸红了。可那八个月的太阳晒成的青铜色把那红晕遮住了,尽管它遮不住脖子不让它受硬领的折磨。她注意到那一道红印觉得好笑,但转眼看到那身衣服她的笑意便消失了。那衣服确实报称身——那是他第一套雷体定做的服装——他看去似乎更颀长了些,挺拔了些。他那只便帽也换成了软礼帽。她要求他戴上看看,然后便称赞他漂亮。她想不起什么时候曾经这样快活过,他的变化乃是她的成绩,她以此自豪,更急于进一步帮助他。

    但是他最大的也最叫她高兴的变化却是他的谈吐。不但纯正多了,而且轻松多了。他使用了许多新词语。只是一激动或兴奋他那含糊不清的老毛病又会发作,字尾的辅音也会吞掉。而在他试用刚学会的新词语时还会出现尴尬的犹豫。还有,他说话不但流畅了,而且带了几分俏皮诙谐,这么叫她高兴。他一向幽默风趣,善于开玩笑,很受伙伴们欢迎,但是由于词语不丰、训练不足,他在她面前却无从施展。现在他已摸到了方向,觉得自己不再是局外人。但是他却很小心,甚至过分小心,只紧跟露丝定下的快活和幻想的尺度,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

    他告诉她他近来做了些什么,又说他打算靠写作为生,并且继续做研究工作。但是他失望了。她并没有表示赞同,对他的计划评价不高。

    “你看,”她坦率地说,“写作跟别的工作一样必须是个职业。当然,我对写作并不了解,只是凭常识判断。要当铁匠不先做三年学徒是不行的——也许是五年吧!作家比铁匠的收入高多了,想当作家的人自然会多得多,想写作的人多着呢。”

    “可我是不是得天独厚,最宜于写作呢?”他问道,心中暗暗为话中使用的习语得意。他敏锐的想象力把现在这场面、气氛跟他生活中无数粗鲁放肆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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