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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上的白布条也想咬的红鱼。自从在雪莉温泉和乔对饮之后马丁除了跟杂货店的葡萄牙老板喝过之外就再也没有在酒店喝过酒。脑力劳动不像体力劳动,疲倦了并不渴望喝酒。他不曾想过喝酒。可刚才他却想喝酒了,确切地说,是渴望着那传林连盏、豪饮浅酌的气氛。“洞窟酒吧”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布里森登和他此刻就躺在“洞窟”的大皮椅上喝着威士忌苏打。

    两人闲谈着,谈了许多问题。两人轮换着叫酒,一会儿是布里森登,一会儿是马丁。马丁酒量大,对方的酒量却也叫他绝倒。而对方的谈吐更不时地叫他吃惊,停杯谛听。没有多久马丁就发现布里森登无所不知,是他所遇见的第二个有思想的人。他还意识到布里森登有着考德威尔教授所缺少的东西——火焰,炽亮闪光的洞见力,蓬勃燃烧的无法抑制的天才。鲜活的语言从他口里汩汩奔流,他那薄薄的嘴唇像机器上的冲模,冲出的话又犀利又惊人。有时他又温柔地咂起嘴来,抚弄着自己刚清晰吐出的声音。他那薄薄的嘴唇发送出温柔的、天鹅绒般的声音,美在那微光融融、强光煜煜的词句之上萦绕徘徊,那是震响着生命的神秘和奥妙的成熟的词句。他那薄薄的嘴唇却又像支号角,宇宙的撞击与骚乱在其间震响,词句像银子一样清脆,星空一样灿烂,概括了科学的终极理论却又有余不尽——那是诗人的语言,超脱的真理,捉摸不定,难以言传,却仍然为他的微妙的几乎难以理解的平常词句所委婉表达了出来。他以某种想象力的奇迹看到了经验主义最辽远的前沿以外,那是没有语言可以表达的,可是他靠了他辉煌的语言奇迹,赋予了熟知的词语以崭新的意义,从而把一般的灵魂难以领悟的意义送进了马丁的意识。

    马丁忘却了他最初的讨厌印象。书本知识的精华在这里变作了现实。这儿就是个智慧的精灵,一个值得他崇拜的凡人。“我在你脚下的泥污之中。”马丁心里一再这样说。

    “你研究过生物学,”马丁别有所指地大声说。

    出乎他意料之外,布里森登摇了摇头。

    “可你讲的真理却是只有生物学才能充分证明的,”马丁坚持,对方却茫然地瞪了他一眼。“你的结论总得和你读过的书一致吧。”

    “我很高兴听见这话,”回答是,“我这一点知识能让我找到了通向真理的捷径,真叫人安慰。至于我自己,我从来不在乎我自己对还是不对。因为对不对都全无价值。人类是永远不会知道终极真理的。”

    “你是个斯宾塞的信徒!”马丁得意地叫道。

    “我从少年以后就再也没有读过斯宾塞了,当初我也只读过他的《教育论》。”

    “我希望也能像你一样漫不经心地吸取知识,”马丁半小时以后插嘴道。他一直在仔细分析着布里森登的知识结构。“你是个完全武断的人,因此非常神奇。你武断地提出的东西是科学靠演绎推理新近才确认的道理。你是跳进正确的结论的。你肯定是拼命找寻着捷径,靠某种超理智的程序,以光的速度摸索着真理的。”

    “是的,约瑟夫神甫和达顿修土也准是为此烦恼过的,”布里森登回答,“啊不,”他接下去,“我算不上什么。只是命运的幸运的拨弄送我上了一个天主教神学院去接受了教育。你的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马丁回答时也打量着布里森登,从他那贵族味的瘦长的脸、下垂的双肩直到放在旁边椅子上的大衣、大衣口袋里鼓鼓囊囊塞满了的书。布里森登的脸和细长的双手都叫太阳晒黑了——太黑了,马丁想,黑得叫马丁纳闷。布里森登显然不是在户外干活的人。那他为什么叫太阳晒得那么厉害?那晒黑的皮肤上有某种病态的东西,令人纳闷,马丁回头再研究他的面部时想。那脸瘦瘦的,颧骨隆起,面颊凹陷,配上一个马丁从没有见过的那类精致漂亮的鹰钩鼻,眼睛的大小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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