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革命流产 大清覆灭5
此。
甲、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今因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政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退之后,优待条件如左:
第一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处国君主之礼相待。
第二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第三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第四款 大清皇帝辞位后,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第五款 德宗陵寝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并由中华民国支出。
第六款 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人。
第七款 大清皇帝辞位以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第八款 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乙、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
一:清王公世爵,概如其旧。
二、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私权及公权,与国民同等。
三、清皇族私产一体保护。
四、清皇族免当兵之义务。
丙、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一:与汉人平等。
二:保护其原有之私产。
三: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四: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
五: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
六: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名州县听其自由入籍。
七:满、蒙、回、藏原有之宗教,听其自由信仰。
第三道谕旨:
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古之君天下者,重在保全民命,不忍以养人者害人。现在新定国体,无非欲先弭大乱,期保晏安。若拂道多数之民心,重启无穷之战祸,则大局决裂,残杀相寻,势必演至种族之惨痛,将至九庙震惊,兆民茶毒,后祸何忍复言?两害相形,惟取其轻者,正朝廷审时观度,铜瘝吾民之苦衷。尔京外臣民,务当善体此意,为全局熟筹利害,勿得挟虚矫之意气,逞偏激之空言,致国与民两受其祸。着民政部步军统领姜桂题、冯国璋等,严密防范,剀切开导,俾皆晓然于朝廷应天顺人,大公无私之意。至国家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内列阁府、部、院,外建督府、司、道,所以康保群黎,非为一人一家而设。尔京外大小各官,均宜惜念时艰,慎供职守,应即责成各长官,敦切劝诫,毋旷职守,用副夙昔抚庶民之至意。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