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青之歌》案始末
账!”突然他叫不出声音来了,看守勒紧了勒在他脖子上的一根尼龙绳,陈卓然被勒得眼珠都要被挤出来。这就是70年代的新刑具。
就在这一天,陈卓然被枪决了,时年20岁,和他一齐处决的还有其他10人。任毅的那位小学同学被判了15年,而那个告密者却当场释放。这就是当时的“问题不在大小,关键在于态度”的政策。
就是在这个宣判大会上,有个主持公判的省革委会副主任,当他宣读判决书,扯开嗓子高叫“判处死刑”时,全场人的心仿佛都被提了上来,大家都屏着气在等下文“立即执行”,只见那位副主任慢慢地打开茶杯盖,抿了一口茶,麦克风里传出他开盖、喝水、关盖子的声响,然后他平静地说“缓期二年执行,拉下去”人们的心又给放了下来。不清楚他这种惊人的揪动人心的停顿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
在审讯任毅的五个月期间,隔三差四地将他拉出去批斗是家常便饭。对他至少开了有30多场批判会,他是所谓“意识形态领域里阶级斗争的一个典型”,专门有一个批判任毅的小分队,将他拖来拖去巡回批斗。场面最大的要算是南京体育馆召开的那次。
为了肃清任毅在知青中的流毒,还把他拖到插队所在的江浦县,一个公社一个公社地批斗。不过在知青中召开批判任毅的会,就不那么便当了。当小分队的人念批判稿时,底下常有人起哄,会场上始终没有他们想要制造和达到的气氛和效果,只能走个形式,草草收兵。
知青们对任毅怀有很大同情。有一次,在开完任毅的批判会之后,很多知青都涌到前面来,有人示意任毅到厕所去。在那里,他们挡住了看管人员的视线,往他的上衣口袋里塞了80元钱和50斤粮票。
当时的知青都是一贫如洗的人。这80元钱不知是由多少人凑集起来的,而任毅从来不认识他们。这些举动使任毅感到极大温暖,本来他已经很绝望了,觉得随时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足为惜。但是知青们的同情顿时使他感到活下去还是有希望。
1970年8月3日,任毅又被拖去参加一次全省的公判大会,这次被宣判的人中间也有任毅。当判词读到任毅的时候,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判刑10年……”在此之前,任毅已经作好了最坏的打算,从死刑到无期徒刑全都想到了,唯独没有想到会给自己一个10年。10年在当时草菅人命的年代简直算是一个轻刑。任毅禁不住用胳膊捅捅站在自己旁边的一个犯人,问:“这个10年判的是不是我?”那个人正紧张地听着对自己的判决立刻也用胳膊捅捅任毅,叫他不要作声。
从8月3日这一天起,任毅离开了整整禁锢了他65个日日夜夜的娃娃桥监狱、“西29”囚室,被押到劳改农场去服刑。在那里等待他的是黑暗漫长的3000多个日日夜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