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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睁地望着他们被处死。也许就是从这件事开始,我父亲对实施刑法产生了强烈的反感。

    在梅科姆镇度过的头五年中,我父亲极端俭朴。在以后的好几年里,他用攒下的钱资助他的弟弟上学。约翰•黑尔•芬奇比我父亲小十岁。在种植棉花不合算的时候,他开始学医。等杰克叔叔能够自立以后,阿迪克斯当律师,收入还可以。他热爱梅科姆镇。他生在梅科姆,长在梅科姆,了解当地人,当地人也了解他,并且,由于西蒙•芬奇的产业,阿迪克斯几乎与小镇上的每家都有血缘或姻亲关系。

    梅科姆是个古老的市镇。我在刚了解它时,它已经破败不堪了。一到雨天,街道就成了红色的泥塘。人行道上,野草丛生。法院歪歪斜斜地立在广场上。不知为什么,那时天气热一些。夏天,黑毛狗是要活受罪的。广场上有几棵常青橡树,在闷热的树荫里,拴在一种叫胡佛大车上的瘦骨嶙峋的骡子不停地摆动尾巴,驱赶着叮在身上的苍蝇。男人们笔挺的衣领到上午九点就蔫巴了。女人们在中午以前得洗个澡,三点钟午睡后又得洗一个,可是到太阳落山时,又变得像是带有汗迹和爽身粉混合而成的糖霜的糕点了。

    那时,人们行动缓慢。悠悠荡荡地走过广场,拖着步子在附近的商店进进出出,干什么都慢条斯理的。每天本来是二十四小时,但那时的二十四小时好像长一些。人们用不着匆匆忙忙,因为没地方可去,没东西可买,也没钱买东西。在梅科姆县界以外,也没什么好看的。但对有些人来说,那仿佛是个乐观时期:有人在那不久以前告诉梅科姆县的人,害怕的本身是最可怕的,除此之外,没什么是可怕的。

    我们住的那条街是镇上的主要居民区。我们家共有四口人:阿迪克斯,杰姆,我,加上我们的厨子卡尔珀尼亚。我和杰姆都很喜欢父亲。他和我们一起玩耍,读书给我们听。对待我们既随和又公正。

    卡尔珀尼亚却有些不一样。她干干瘦瘦的,既近视又斜视。手像块床板一样宽,但比床板还硬上一倍。她总把我赶出厨房,问我为什么不像杰姆那样听话,虽然她明明知道杰姆比我大。我不想回家时,她偏偏要叫我回去。我们之间的冲突大得惊人,而且老是一方取胜。卡尔珀尼亚总占上风,主要是因为阿迪克斯老站在她一边。从杰姆出世起,卡尔珀尼亚就和我们在一起。在我的记忆里,总能感到她的专横。

    我两岁时母亲就去世了,所以,我从没感到失去了母亲。母亲来自蒙哥马利的格雷厄姆家族,阿迪克斯第一次被选入州的立法机构时碰上了她。当时,阿迪克斯已到了中年,母亲比他小十五岁。杰姆是他们结婚后第一年生下的。四年后生了我。又过了两年,母亲心脏病发作,突然去世。人家说这个病是她家遗传下来的。我并不想念她,但我知道杰姆非常想念她,对她记忆犹新。有时,玩着玩着,他突然长叹起来,然后走开,躲着我,呆在车库后一个人玩。碰上这种情况,我从不去打扰他。

    我快到六岁、杰姆快到十岁时,我们夏天玩耍的最大区域(我们不敢走远,卡尔珀尼亚可能随时叫我们)是从我家北面第二家亨利•拉斐特•杜博新太太的房子到南面第三家拉德利家的房子。我们从没想过要超出这个范围。拉德利家住着个无人知晓的人物。只要把他描述一番,我们就会吓得一连好几天老老实实。而杜博斯太太却简直令人望而生畏。

    就在那年夏天,迪尔来到我们这里度暑假。

    一天清晨,我和杰姆正在后院准备开始一天的玩耍,突然听到邻居雷切尔•哈弗福特小姐家的甘蓝地里有什么响动。我们走到铁丝栅栏旁,想看看是不是有条小狗崽——雷切尔小姐的狗当时要生崽了。出乎意料之外,我们看到的却是个小孩,坐在那儿望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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