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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1966—1974年
1968年  63岁

    1月  “四三”专案人员,连续十多天对马明方进行了“一日三审”的日夜车轮战,使其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1月20日  马明方从“特监”中给在北京的女儿马锐和女婿战式印捎信,说他离开沈阳到北京“快两个月了”,要求给他送些钱和日常生活用品。

    1月24日  “特监”单位的两个军人,从马锐工作单位给马明方带去50元钱。

    1月29日  “特监”单位一个军人,从马锐工作单位给马明方带去40元钱,一斤白糖、半斤奶糖、塑料床单一条、书包一个、尼龙袜一双、喝水杯一个。

    2月  “四三”专案人员,用打耳光、卡脖子、拳打脚踢、燕儿飞天、坐喷气式飞机等十多种刑罚,对马明方进行了20多天的刑讯逼供,惨不堪言。

    3月18日  在“特监”中写《我的自传》材料。简要回忆了从投身革命到东北局工作的50多年的历史概况。

    4月  “四三”专案外调人员,经过大量的调查表明,马明方等在新疆狱中斗争顽强,没有找出任何“叛变自首”材料,于是在填写《审查对象表》时,将马明方的“叛徒”改为“叛徒嫌疑”,遭到康生一伙的训斥:“中央定叛徒,你们定嫌疑,政治立场动摇,站到敌人一边去了。”

    春  “四三”专案人员,奉命“加大深挖力度”,捏造罪名,硬把马明方在新疆狱中填写的“八路军工作人员”篡改为“中共党员”;把“信仰共产主义,也愿为实现三民主义而奋斗”篡改为“信仰三民主义”,以此伪证诬陷马明方为“叛徒”。

    5月11日  《人民日报》《解放日报》发表《东北大地红烂熳》的社论中,错误地点名批判马明方、顾卓新、喻屏,周桓等是“代表国民党反动派的利益,代表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和地、富、反、坏、右的利益,疯狂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路线,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妄图在辽宁复辟资本主义。”

    6月1日  康生在“四三”专案组的一次会议上,诬蔑新疆出狱人员“不仅是集体欺骗,而且和张治中一道合伙欺骗我们党,投敌叛变”。并诬陷马明方是叛徒集团的“首恶分子”,迫害变本加厉。

    10月13日——31日  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扩大)在北京举行。原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包括马明方等被诬陷为“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反党分子”的占总数的52.7%。97名中央委员中除去世的十人外,能参加这次会议的只有40人,开会时从候补委员中补了十人为中委,才勉强过半数。候补委员能去出席会议的只有九人,而被扩大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员达74人,占会议成员总数133人的57%。全会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批准了用伪证写成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矸的审查报告》,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定,造成我党历史上最大的一桩冤案。与会的中共中央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少敏不畏高压,对这个决定拒不同意,可贵可敬。

    1969年  64岁

    12月  马明方到“四三”专按审讯室收到两位审讯员的训斥:“我们有证据,你不承认由不得你!”马明方说:“请你们把证据拿出来,摆在桌面上,难道证据还不敢见人吗?”

    1970年  65岁

    年初  “四三”专案审讯人员威逼马明方:“你的问题很严重,承认了就可以活,不承认就是死路一条!”

    4月  “四三”专案人员硬逼马明方承认“叛徒”,马明方回答:“我已经说过几百次了,我没有做任何叛党的事,你们硬说我做了,还是凭证据定论吧!”

    1971年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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