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陕北“肃反”几则事实之考辨
没有坚持以前的规定。朱理治知道逮捕原红二十六军主要负责人、曾任陕甘边特委书记和西北工委宣传部长张秀山的严重性,知道所谓刘志丹、高岗等是“右派反革命”口供的严重性,为此紧急召回郭洪涛,但对郭洪涛的“逮捕张秀山同志是错误的。杀了我的头,我也不相信刘、高是反革命”的意见,拒绝接受,并且说:“过去你说这些人可疑,现在有了口供,你又说不是。”“现在就把你捆起来!已经有了证据,你还说他们不是反革命。”虽然目击蔡子伟、张文华等的口供是戴季英用刑讯逼供得来的,“这是他们被吊起来以后讲的”,但也仅仅表示怀疑而已,并没有因此细究。应该说,这是陕北“肃反”走向严重错误的一个关节点,但由于相信逼供得来的口供,忽略“了解情况”的郭洪涛的意见,结果避免犯严重错误的机会滑失了。随后他与程子华、戴季英商议作出逮捕刘志丹、高岗等的决定,由此把“肃反”错误推向了极致。以后,虽然发现了戴季英滥用酷刑、大搞逼供信等错误,虽然对刘志丹知道要被逮捕而毅然自投罗网感到惊奇:“反革命还会自己回来?”虽然在目睹张秀山虽被用刑但宁死拒绝承认刘志丹、高岗等及其自己有问题后,感觉“肯定是弄错了”,“这里恐怕有冤枉吧!”虽然用省委的《自首条例》要求被捕者说老实话,结果被刑讯逼供者全部翻供:“他们开始讲老实话了,都说刘、高等人不是右派,并在口供上签了字。于是,我约了郭洪涛一起又审讯了一次,一致肯定了刘、高等二十六军同志不是右派”。但基本的事实是,实际上仍由戴季英负责后方的“肃反”事宜(朱理治回忆说曾拟调离他),直至中共中央派遣王首道和贾拓夫等接管陕甘晋省委保卫局之日;仍然监禁刘志丹等被捕的同志,直至中共中央到达瓦窑堡之后才获释,使他们长期遭受极其残酷的折磨;仍然在下发各地的“肃反指示信”中,称“肃反”是正确的,对顽固不化的反动首领必须加以消灭(虽然也有不准逼供,不要把党内问题与党外问题混淆起来,不准乱杀等内容),对“肃反”错误的发展特别是前方大量杀人产生了严重的影响。这样的“纠正”能够是“极力”的吗?恐怕很难称得上“一旦发现错误,能够实事求是,马上采取纠正错误的措施”。
在朱理治纠错问题上,有一条史料值得关注:他派郭洪涛赶去前方要求前方停止捕人,并决定后方不再捕人和审讯被捕同志。应该肯定这个决策,这是试图遏制陕北“肃反”错误进一步扩大的一个措施。但需要对这个决策的效果进行考证,首先,这个决策是什么时间作出的?《朱理治传》称是10月8日,但郭洪涛回忆说不是其时:奉令后,“我和崔田民同志一道赶到富县稻左堡,西北军委主席去了榆林桥前线参加指挥战斗”。10月20日张学良东北军进占榆林桥,25日进行了榆林桥战斗,聂洪钧去“榆林桥前线参加指挥战斗”,只能在10月20日至25日期间。在另一篇回忆里,郭洪涛对去前方的时间说得更明确:“中央代表团负责人派我去前方停止捕人的,同去的还有派去担任红二十六军政委的崔田民。我们先找到程子华和十五军团司令员徐海东。记得是在一个房里,有两盘炕,我和崔田民坐在这边,徐海东、程子华坐在那面,我说:逮捕红二十六军刘志丹、高岗等一批老干部是错误的,没有证据。后方已停止逮捕和审讯,前方也应停止捕人。程、徐说:很好,我们同意。马上叫来红二十五军保卫科负责人,命令停止捕人。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把红军抗日先遣支队司令部的布告送来,我们知道中央红军到了陕北吴起镇。”中央红军到达吴起镇是10月19日,发布布告应是在20日之后,而其传到富县稻左堡则应是10月24、25日。在纪念程子华的文章中,郭洪涛说:“我在榆林桥战斗结束后几个小时,肩负重要任务来到前线见到子华。”由郭洪涛的回忆推断,朱理治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