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巴黎差不多所有这些小世界里都呆过一个短暂时间,甚至圣日尔曼大街那个关闭社会(通过艾略特)也进去过;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以蒙帕纳司大街为干线的那个小社会,比起以现在叫做福煦大道为中心的那个甄别很严的小圈子,比起常去拉吕饭店和巴黎咖啡馆的那一批不管国别的人士,比起蒙马特尔区那群喧闹而破烂的寻欢作乐的人来,都还要喜欢。在我是个青年时,我曾经在贝尔福狮子咖啡馆附近的一个小公寓里住过一年,公寓在六层楼,从上面可以了望那片公墓[注],眼界非常开阔。蒙帕纳司在我眼中仍旧具有当初它特有的那种外省乡镇的安静气息。当我经过阴暗而狭窄的奥德萨街时,我会感到一阵惆怅,想起当初我们经常聚餐的那家简陋饭店。我们里面有画家,雕刻家,插图家,除掉阿诺德•班内特[注]偶尔来来外,我是唯一的作家;我们会坐得很晚,兴奋地、荒谬地、愤怒地讨论绘画和文学。现在沿着蒙帕纳司大街走去,看着那些和我当年一样的青年人,并且替自己杜撰些关于他们的故事,对我仍旧是一种乐趣。当我没有事情可做时,我就叫一辆汽车去老多姆咖啡店坐坐。它已经不再象当年那样,为放荡不羁的艺术家包下来的集会场所;邻近的小商贩常会上这儿来,而塞纳河对岸的陌生人也会跑来,企图看一看那个已经不复存在的世界。当然,学生们仍旧来这里,还有画家和作家,但多半是外国人;当你坐在咖啡店里听周围的人谈论时,你听到的俄语、西班牙语、德语和英语和你听到的法语一样多。可是,我有个感觉,好象他们谈论的东西跟我们四十年前谈论的东西大致一样,只是他们现在谈的是毕加索而不是马奈[注],是安德烈•布雷东[注]而不是纪尧姆•阿波利内尔[注]而已。我真向往他们啊。
我来到巴黎两个星期之后,有一天晚上,坐在多姆咖啡店里;由于露台上人挤,我只得在前排找一张桌子坐下。天气晴暖。悬铃树正要冒叶子,空气中有巴黎所特有的那种闲散、轻松和欢快的情趣。我觉得很平静,不是由于疲乏,而是由于畅快。忽然间,有个男子在我面前走过,停下来向我咧开嘴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说声:“哈罗!”我瞠眼望着他。这人又高又瘦,没有戴帽子,乱蓬蓬的深棕色头发,早就应当剪了;上嘴唇和后腮全被浓密的棕色胡须掩盖起来;前额和头颈晒得黑黑的;穿一件破衬衫,没有打领带,一件穿得很旧的棕色上褂,灰色裤子也破烂得不成样子。他象个乞丐,我有十足的把握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断定他是那种没出息的人流落在巴黎,存心等他编一套落难的故事,骗我几个法郎去吃顿晚饭和找个地方过夜。他站在我的面前,两手插在口袋里,露出白牙齿,深棕色的眼睛显出好笑的神气。
“你不记得我了?”他说。
“我有生以来从没有见过你。”
我准备给他二十法郎,可是,我不准备放过他胡说什么我们见过。
“拉里,”他说。
“老天啊!请坐。”他吃吃笑了,向前走一步,在我桌子的空椅子上坐下。“喝杯酒。”我招呼侍役。“你脸上这样胡子拉碴的,怎能指望我认得你呢?”
侍役来了,他要了橘子水。现在我再看看他。想起他眼睛的那种特别神情是由于虹膜和瞳孔的颜色一样黑,使眼睛看上去既强烈又没有光彩。
“你在巴黎呆多久了?”我问。
“一个月。”
“预备呆下去吗?”
“住一个时候。”
当我问这些问题时,脑子里却不停地盘算。我注意到他的裤脚管已经毛了,上褂靠肘腕那儿也有些洞。他的样子和我过去在东方那些港口碰见的贫民一样寒伧。在那些日子里,人们是很容易联想到不景气的,所以我盘算是不是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大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