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六亲要认”——阴阳五行的辨证法
部分。
必须特别地指出,所有的生、克、旺、相、休、囚、死、刑、冲、害、化、合……,等等,只是指一个人内部的自身阴阳五行相互关系,一如前面几节上说的,是推算他自己的命柱,原本就与第二人无关。民间有些人在“对亲家”的时候,看了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后,可能会说——某人克某人,那一定是不“科学”的。不是说八字不科学,而是不符合八字的“科学”。为何会产生这种说法呢?据本人业余考证,那是因为古时男女“盲婚哑嫁”,没有经过恋爱,一生漫长,较多地出现婚变和夫妻反目。人们对此无可奈何,只得归罪于“八字相克”。你想,两个人共十六个字,总会找到一两对“克”的来;如果真找不到,八字里还有“气根”呢,何愁找不到?更为恶劣的是,有个别家长或长辈,因某种原因,硬是不想让自己的这一个晚辈或嫁或娶那一个人,又找不出什么好的理由来。于是,便暗中与个别无良占主说好,许以财物或好处,有意识地找出两人八字里面的某些干支来,批成某人的某个字会克某人,把一对好人儿生生地拆分。时间长了,以讹传讹,后来的占主也跟着这么做,一些八字书也随之这么写,这是国学的损失,一叹!现在不同了,情到深处分拆不开,这才结的婚,如再归罪于“八字相克”,那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了。现代婚变不外两大因素,一是钱,二是性,与八字无涉。
我的考证结论是,说一些人会克另一些人的,不是好的占星家,充其量也是“半桶水”。哪怕是你读的版本上,真真是有人与人之间的“相克”,或是你的师父有过这种教导,可你应该能找出一两个规避的方法,让人家“和和美美”地结对子。我读的版本上主张,一家子包括血亲或非血亲(指婚姻,还包括再婚一方和双方带来的子女,俗称“拖油瓶”),互相之间无所谓生与克。假设说,夫克妻或妻克夫,可是,世界上的而且确地有这样一些夫妇,他们一方就是自愿被另一方“克”,这叫做“让”——俗间戏称为“怕老婆(或怕老公)”,你能说他们不是“很好的一对”么?其实,一些所谓“相敬如宾”的夫妇们,不见得就比另一些“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的夫妇们过得好。本人年轻时就是“大吵小吵”的夫妻,我们戏称之为“定期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当年与我大小“吵”的对手,就是现在的老伴——金婆。而当年投我们参选“好夫妻”反对票的“正人君子”们,有一些已经离了另结——我戏称之为“换老婆”——或是在“包二奶”。从那时到现在,妇联每年的“三八”前,总会组织评比“五好家庭”。其中,有一种“五好”叫做“好夫妻”,我极不赞成。曾与妇联主任作过以下对话:
我说:天下的夫妻只要不吵上法院,都是“好夫妻”。你又没和人家同居一室,乍知人家夫妻好与不好?
主任说:乍能这么说呢。要团结不吵架,共同搞好生产生活,共同进步……,共同教育好子女,这才叫好夫妻。
我说:你说的这些还是不能说成“好夫妻”,而应该说是“模范夫妻”。
主任无话。
夫妻之间的阴阳八字,首先是各算各的,与对方不相干;其次是“互补”,绝无相克相冲之说。例如,男方利东,而女方利西,结果是家居生活行为,东西皆利。父母与子女之间亦如此然,互相间的抚养和瞻养是一种天经地义。说句不吉利的话,其中一方有病或者极不“听话”,对另一方可能会有所妨害,这能说“克”么?只能说是“天赋义务”。
另外,这些说八字的字眼,是由古代延接下来的,只是一种“符号”,大家千万别直接去理解。例如,刑:意思是彼此有所妨碍,不够融合和顺,并非要拿自己或别人来开刀。害:又名穿,意思是彼此损害,并非是杀害自己。冲:是冲突或冲激之意;但也还说不全,里面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