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中国传统文化的病征──酱缸(1973)
然,男女一律平等)三十大板再说,算是来个下马威,假如再不招供的话,那“好戏”还在后头呢。有些被冤枉的人想,既然不幸落在这些活阎罗的手里,招供了不过一死,不招供也难逃一死,而且长痛不如短痛,与其零碎地受着活罪,不如横了心就招了罢。招供以后倒是不再受刑,只等“秋决”时喀嚓一刀而已。也有些运气好的,遇到了青天大人(如敝同乡包拯先生)来覆审,结果沉冤昭雪,重见天日(当然没有“冤狱赔偿”这回事),但青天大人毕竟是少而又少,此开封市长包拯先生之所以被小民怀念至今。
在台湾住过的人,大概都还记得:二十年前的八德乡灭门血案,真是轰动一时,但也构成了台湾的最大冤狱之一。正因为该案轰动一时,三作牌对上级非交账不可,于是就抓穆万森、秦同余等数人,来做代罪羔羊。结果,秦同余被“修理”过度,竟死在刑警总队的囚室。穆万森虽是人所周知的甲级流氓,但也人所周知他与八德血案无关(按:八德血案是由于前军统局特务人员的窝里反),总算他身体壮,熬过了修理,请了几位好律师,结果把冤狱平反了过来。由于牵涉到特务人员,所以八德案永远悬在那里。
在中国古代,比“刑求”更为残忍的,还有“满门抄斩”和“诛九族”,令人不寒而栗。幸运的是,随着专制王朝的结束,这些极不合理的“制度”,也都随风而逝了。
⊙酱缸产品之四,是文字诈欺。
柏杨认为,在我们的文化中,似乎只有“美”,只有“善”(也只是向权势效忠型的善),而很少“真”。
“真”在中国历史文件中,几乎没有地位。儒家开山老祖孔子在其大着《春秋》中,就公然提倡文字诈欺,而其信徒们则更进一步制订诈欺细节。《公羊传》曰:“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讳”者,就是文字诈欺。讳来讳去,剩下来“不讳”(也就是“真”的)部分,还能有多少?
关于中国正史上明目张胆的文字诈欺,柏杨曾有专书,曰《鬼话连篇集》(《乱做春梦集》)。上面所收集的,全是历代帝王(特别是开国帝王)装神弄鬼的记载,一望而知其说谎。举例言之:
刘邦之母因在野外与蛟龙性交而有孕,遂生刘邦。(按:此龙种也!)赵匡胤生时,室外红光四射,室内异香遍布。其所以如此说谎,原意大概是:天子之所以为天子,自有其与众不同处。尔等小民,不可生非份之想。阁下太夫人受孕之前有异征乎?曰:“无也。”阁下诞生时有异香满室乎?曰:“无也。”既然是“无也”“无也”,阁下还是安份为宜,不必梦想皇帝宝座,以免脑袋搬家、祸延九族。有时也有些聪明的军阀或流氓,知道其中奥妙,硬是说他出生时也是如此这般,那么,此公至少已具备当皇帝之必要条件。
更进一步分析,文字诈欺,乃是来自对权势的崇拜。所以中国历史学家没有原则,没有是非,只有功利。成则为王,败则为寇。
⊙酱缸产品之五,是对殭尸的迷恋和肤浅虚骄。
对祖先的慎终追远,在本质上是充满了灵性的;但可惜变了质,变成了对殭尸的迷恋。
孔子是驱使祖先崇拜跟政治结合的第一人,那就是有名的“托古改制”。“古”跟“祖先”遂化合为一,这是降临到中华民族头上最早最先的灾祸。盖外国人都是往前进一步想的,偏中国人遇事都往后退一步想。“退一步”,正是儒家那种对权势绝对驯服的明哲保身哲学。
对殭尸迷恋的第一个现象是:“古时候啥都有”;第二个现象更糟:“古时候啥都好”包括古人人品好,古代法令规章好,古书好,古代名词好。
举一个较突出的史例:宋代大政治家王安石先生,算是跳出了酱缸,他说过三句冲击力很强的话:“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