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完
也无法理直气壮将这结果归咎于我是个白痴——虽然拿这个藉口来圆饰很能宽慰自己。不,这个结果是人情之常。有时候世事就是这么回事,何况,话说回来,我想小家伙还是跟着珍妮和她丈夫生活比较好,他们会给他一个完好的家庭,好好抚养他长大,这样他也不会有个白痴爸爸。
过了几天,我跟公苏和丹恩一起离开。我们去了查尔斯屯,接着又去了里奇蒙、亚特兰大、查塔努加、曼菲斯、纳许维尔,最后来到纽奥尔良。
纽奥尔良人全不理会旁人在做些什么,因此我们三个享受了毕生难得的快乐时光,每天在杰克逊广场表演,旁观别的怪人做他们的事。
我倒是买了一辆脚踏车,附带两个小侧车给公苏和丹恩坐。每到星期天我们就骑着车到河边,坐在河堤上钓鲶鱼。珍妮大概每个月给我一封信,还寄来小福雷斯特的照片。此地有个在脱衣舞俱乐部当女侍的女孩,我们隔一阵子就会聚聚,玩玩。她名叫汪妲。我和公苏和丹恩多半时间就在法国区骑车闲逛,看看风景,说真的,那一带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些模样古怪的人——看起来像是从俄国革命还是什么的留下来的产物。
一天,当地报纸的一名记者跑来说要给我做一篇报导,因为,我是他所听过“最佳单人乐队”。那家伙开始问起许多有关我的人生经历的问题,于是,我就慢慢一五一十告诉他。但是,我还没说到一半,他居然掉头走了,他说没办法登载这种故事,因为没有人会相信。
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