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的童年
养父家因只有我一个小孩,劳动力多,生活比生父家稍好一点,但也很贫寒。全家五口人只有六间土坯房屋,一亩自己开荒的旱地,房前屋后有一片小竹山、小茶山和小菜园,种了一些竹子、油茶、茶叶、红薯和蔬菜、烟叶,每年可收些竹笋、茶油和茶叶、烟叶,供全家食用,蔬菜也够全家吃的。养母天天接麻、织麻布挣点手工钱,每年还饲养一头猪、几只鸡,过年时杀猪,除留点腌制腊肉作祭祀和请客人用之外,大部分卖钱,鸡蛋也是攒下来卖钱,补贴家费。因为自家的耕地少,而且是“望天田”,天不下雨就颗粒不收,所以,每年不得不租种外宗族“祀会”二十多亩山田。逢上好年景,一年可收二十多担谷子,夏收后,除交租谷和还清青黄不接时的借谷外,所剩无几,全家口粮主要靠晚稻和红薯。除正月初一和早稻开镰的时候能吃上一顿大米饭外,一年四季都是红薯饭。冬季白天短,农活少一些,只是翻地、整理茶山和打柴,就改吃两顿饭,而且主要是吃红薯丝。当时有首童谣唱道:“三根薯丝一粒米,红薯丝里找米粒,找来找去找不着,鼻碰碗底找一粒。”就是形容当年吃红薯丝饭情景的。到了春耕大忙季节,白天长,农活重,才能吃三顿饭,红薯丝饭里的米粒也多一些。即使这样数着米粒下锅,我们家每年仍然要缺几个月的粮食,等到来年青黄不接的季节,又得向“祀会”和马栏坳的“义仓”借三四担谷子才能维持生活;如果遇上灾年,那日子就更难熬了。
我们西坑地处穷乡僻壤,外地妇女一般都不愿嫁进山沟里来,所以,当时家家户户都有养童养媳的习惯,这样把童养媳养大了就可以同儿子成亲,不必花大钱到外地去娶。我养父家三兄弟只有我一根“独苗”,养父母和两个叔叔都象对待亲骨肉一样疼爱我,祈望我能尽快传宗接代,因此四五岁时就按风俗为我要来一个童养媳。她比我大一两岁,直到我十六岁那年同她成亲,只知道她娘家在冯家湾,姓刘,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因为在旧社会妇女没有地位,我们山沟里很多妇女只有小名,不起大名。小时候人家叫她“妹子”(女孩子多就叫几“妹子”),出嫁后称她是某某人的“堂客”(妻子),生了孩子以后又称她是某某“伢子”他娘;即使有资格写进家谱、族谱,也只写姓氏,什么黎氏、巫氏、刘氏,不写名字,如果她在家曾起过名字,人们也不大知道或早已忘记了。
我的少年儿童时代,正处于辛亥革命的兴起和失败的社会大变革、大动乱时期。当时,大小军阀各自为了本集团的利益,在日、英、美、法、德、俄等帝国主义的背后支持下,拥兵称雄,割据一方,为争夺地盘,进行连年的混战,给广大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我们湖南省是军阀吴佩孚的势力范围,连年天灾兵祸,民不聊生,这是我童年苦难的根源。
我和所有穷苦人家的孩子一样,六岁就开始放牛,每天拉着牛到山上放牧,有时还同童养媳一起上山采猪草、拾柴禾,夏热冬冷,小小的年纪就开始尝到人生的苦味。有一年七月的一天中午,天气很热,牛蝇(学名叫牛皮蝇)特别多,我站在山上一棵桐树下看着牛在吃草,突然飞来一大群牛蝇围着老牛飞来飞去,在老牛身上叮咬。开始时老牛摇着头、甩着尾巴拚命驱赶,可是怎么赶也赶不开,牛蝇越叮越狠,叮得老牛乱蹦乱跳。我急了,折了支树枝赶过去想给老牛驱赶牛蝇,没料到老牛被牛蝇叮疼了,暴躁起来,低下牛头就用牛角来顶我,我赶忙往后退,不料背后坡下是刚砍伐过的竹林,一枞枞竹头上露出一支支尖利的竹茬。我一个踉跄,一脚正踩在竹茬子上,赤脚板一下子就被尖利似剑的竹茬子刺穿了,顿时鲜血直流,疼得我哇哇大哭起来。在附近放牛的牧童小朋友,赶紧跑到我家去报讯,父亲(养父)得知后马上赶来把我背回家去,用盐水洗净伤口,敷上了草药才完全止住血。为这事,母亲(养母)心疼得直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