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苦雨愁城
媒为业的妇女,雨已经淋湿了她们的衣裳。她的父亲认识其中的一位,这时正在临街的门洞里闲坐,便也让她们到门下避雨,顺便问道:“给谁家说亲去来?”
“东头崔家。”
“给哪村说的?”
“东辽城。崔家的姑娘不大般配,恐怕成不了。”“男方是怎么个人家?”
媒人介绍了一下,笑着问:“你家二姑娘怎样?不愿意寻吧?”
“怎么不愿意。你们就去给说说吧,我也打听打听。”媒人得到这爽快的回答,来回跑了几趟,亲事便说成了。
按照旧式婚姻的风俗,新郎新娘的首次会面,应该在拜过天地,新郎为新娘揭去头盖之后。但是孙犁却在结婚以前见过了他的未来的新娘。这个礼俗上的小小“改革”,给这场旧式婚姻增加了一丝“新”的色彩,至少在形式上是得到了双方心理上的满足和默许。
下面就是孙犁记述的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定婚后,他们村里唱大戏,我正好放假在家里,她们村有我的一个远房姑姑,特意来叫我去看戏,说是可以相相媳妇。开戏的那天,我去了,姑姑在戏台下等我。她拉着我的手,走到一条长板凳跟前。板凳上,并排站着三个大姑娘,都穿得花枝招展,留着大辫子。姑姑叫着我的名字,说:“你就在这里看吧,散了戏,我来叫你家去吃饭。”
姑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看见站在板凳中间的那个姑娘,用力盯了我一眼,从板凳上跳下来,走到照棚外面,钻进了一辆轿车。那时姑娘们出来看戏,虽在本村,也是套车送到台下,然后再搬着带来的板凳,到照棚下面看戏的。①就这样,这位好心眼的姑姑做了第二个“月下老人”。结婚以后,“月下老人”常拿这件事和侄媳妇开玩笑,侄媳妇却笑着说姑姑会出坏主意。
当地的习惯,结婚后的农历年节,要去住丈人家,这在那时被看做人生一大快事,与金榜题名相等。因为是“娇客”,不只吃得好,而且有妻子的姐妹兄弟陪着玩。在正月,也许是一起摸纸牌,也许是围在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在这样的场合里,“娇客”纵然风流不似怡红公子,论起尊贵,却也“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焉”。
但是孙犁对这些事全无兴趣。岳家外院有一间闲屋,里面有几部旧书,也不知是哪一辈传下来的,满是灰尘。孙犁不管这些,他把书抱回屋里,只管埋头去看,别人叫,妻子催,他也不动。这样一来,村子里对这位“娇客”有了两种看法:老年人夸,说他到底是个念书人;姑娘们骂,说他是个不合群的书呆子。
书呆子自有书呆子的见识和主张。结婚后,他教妻子认字。有一天,他指着洞房里贴着的“天作之合”四个字教她认。她果然很有慧心,点头笑着说:“真不假,什么事都是天定的。假如不是下雨,我就到不了你家里来!”
妻子对孙犁的帮助也很大。他曾郑重地说:他的语言最早得自母亲,母亲的语言对他的创作影响最大。母亲去世后,就是他这位少年结发的妻子了,“她的语言,是我的第二个语言源泉。”①
孙犁的妻子不是名门望族,但是,她生长在那样的年月里,自然有着很深的礼教观念。结婚多年后,有一次孙犁路过她家,想叫她一同回东辽城。她矜持地说:“你明天叫车来接我吧,我不能这样跟着你走。”孙犁只好一个人走了。
她在娘家是小闺女,难免娇惯一些,从小只会做些针线活,没有下过场、下过地。到了婆家,缺乏男劳力,婆婆一向是下地干活的主力,这时有了一个帮手,自然也得把她捎上。婆婆爱打早班,尤其麦秋两季,听见鸡叫就叫起她来做饭。当时农村很少人家有钟表,有时饭做熟了,天还不亮,自幼没有干过重活、又太年轻的她,颇以为苦,回到娘家,不免啧有烦言,甚或哭诉。她父亲问:“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