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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反不矛盾律的诡辩术
赶快跑开,不是因为毛嫱、丽姬长得不美,而是怕人来捉住它们。庄子把不可比的事物硬扯在一起进行比较,以此论证是非标准的主观性,这是一种诡辩的手法。

    在社会历史领域里,我们承认当某一社会事件或社会行为对不同阶级、不同人的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时,人们确实会对它作出不同的评价,但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衡量是非没有客观的标准。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这个客观标准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看某社会事件或行为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从小的方面来说,就是看它是否符合社会公德,在我们的国家里,就是看它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如果离开了这个立场和标准,就会像庄子那样,陷入是非不清、好坏难辨,“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相对主义诡辩论。列宁指出:“把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就必然使自己不是陷入绝对怀疑论、不可知论和诡辩,就是陷入主观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1972年,第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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