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他为何走上犯罪道路——关系判断
张某是某厂的团干部,由于他年轻能干,年年被评为优秀干部。不久,厂里分来了一位女大学生小王任团干事。她能歌善舞,能写会画,两人又配合默契,使团的工作顿时很有生气。小王那落落大方、聪明活泼的气质也使张某一见倾心,他总是想方设法接近小王,表白自己的爱慕之情。但令他不解的是,几次邀请都被小王婉言拒绝。求爱不成使张某恼羞成怒,他在厂里大造谣言,并声称,如果小王不嫁给他,就把她杀了。小王把这件事告诉了厂领导,但领导们并不相信多年的优秀干部能干出这样的事。一天晚上,小王串门回来,走到离家不远的拐角时,一黑影拿东西向她抛来,她顿时觉得满脸刺痛。经医院抢救,一双眼睛虽然保住了,但她的头部已被强力硫酸腐蚀得面目全非。后来,张某被逮捕归案,判了15年有期徒刑。
张某从一个优秀干部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有多种原因,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因为其恋爱观是错误的。他不懂得爱、喜欢不是强迫的,而是相互的。“小张爱小王”、“小王不爱小张”、“济南在南京和北京之间”等都是关系判断。关系判断与性质(直言)判断的区别在于,性质判断断定的是一个或一类事物是否具有某种性质,如“太阳是恒星”,“老虎不是有翼动物”,它们的主项是一个或一类事物;而关系判断则是断定两个(类)以上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关系,如“小张爱小王”是断定“小张”与“小王”具有“爱”的关系,“老鼠不比狮子大”是断定“老鼠”与“狮子”不具有“比…大”的关系,“济南在南京和北京之间”则是断定“济南”与“南京”、“北京”具有“在…之间”的关系。因此,关系判断的主项至少是两个(类)。
世界上的事物异类纷呈,因而,其间的关系也各不相同。逻辑上把它们归为几大类。“爱”这种关系具有这样的特点,张三爱李四,反过来,李四可能也爱张三,二情同依依,这才出现了多少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但也很可能李四对张三根本就无爱意,苏轼曾做过生动的描绘:“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正因如此,许多痴情人才会害起单相思,并最终走火入魔,执迷不悟而走向绝路。另外,“认识”、“佩服”、“帮助”、“支援”等也具有同样的特点。这种特点就是,当甲与乙具有某种关系时,乙与甲却不一定具有此关系,逻辑上把这种关系称为非对称关系。但是,“等于”、“邻居”、“同学”、“对立”等则与上述关系不同,因为,张三是李四的同学,那么,李四也是张三的同学;王五是赵六的邻居,反过来,赵六也必然是王五的邻居。这种关系的特点是,如果甲与乙具有某种关系,那么,乙与甲也一定具有此关系,逻辑上把这种关系称为对称关系。冯梦龙的《古今概谭》中有一则关于王安石的儿子王元泽的故事:
王元泽数岁时,有一客人用同一笼子带来了一獐一鹿,问元泽哪一个是獐哪一个是鹿,元泽不认识,思考了很久,回答说:“獐边者是鹿,鹿边者是獐。”客大奇之。
獐子是酷似鹿的一种动物,只是它形体较小,也不长角。王元泽从未见过獐和鹿,当然一时很难辨清。但他又不愿说自己不知道,只得说“獐边是鹿,鹿边是獐’,这实际上并未指明何者为鹿,何者为獐。但一个几岁的娃娃在分不清獐鹿的情况下做出这种回答却是难能可贵的,无怪乎“客大奇之”。王元泽回答的巧妙之处在于,“在旁边”是一对称关系,獐在鹿的旁边,那么,鹿也必然在獐的旁边,既然是对称的,当然就可做出两个相应的关系判断。
从对称性上来说还有另外一种关系,即反对称关系。这种关系的特点是,如果甲与乙有某种关系,那么,乙与甲一定没有此关系。如“大于”、“重于”、“侵略”、“的父亲”、“在南边”、“比…好”等都是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