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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两个并立的国民政府
    这一天,发生了三件重要的政治事件:

    事件一:日本驻奉天总领事林久治郎会见国民政府辽宁省主席臧式毅,面交日本政府对中村事件的照会,要求东北当局:一、正式道歉;二、严惩责任者;三、对生命、财产损害予以赔偿;四、保证将来不发生类似事件。

    事件二:日军参谋本部派驻奉天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回东京,向参谋总长金谷范三报告中村事件,称人证物证俱在,华方对日本实力低估,一再敷衍,所以要解决此问题,就必须考虑将满蒙问题根本解决。

    事件三:国民党中央委员李石曾、张继、吴铁城电广州“国民政府”,谓我国天灾人祸,内忧外患,国势危难。劝粤方捐弃成见,息兵言和。

    三件事摆在一块,使人深深地感到:外患方炽,内争又起。

    1927年宁汉合流后,国民政府一直是建都南京的,怎么又冒出个广州国民政府呢?这牵扯到国民党历史上的一段公案。

    翻开蒋介石的日记,会发现1931年2月后的蒋介石变得郁闷而焦躁。2月9日,蒋在他的日记中写道:“见人面目,即受刺激,小人不可与共事也。纪念周时几欲饮泣,而又耐止,何人而知我痛苦至此耶!”10日的日记中蒋又写道:“胡专欲人为其傀儡而自出主张,感情用事,颠倒是非,欺罔民众,图谋不轨,危害党国,投机取巧,毁灭廉耻,诚小人之尤者也。余性暴气躁,切齿胡某,几忘其身矣,奈何弗戒!”蒋在日记中提到的“小人”、“胡”,指的是胡汉民。

    蒋介石为什么对作为国民党元老的胡汉民如此愤怒呢?

    1929年,蒋介石凭借着手中训练有素的黄埔军,以及关键时刻奉军新领袖张学良的支持,打败了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这几个主要对手,中国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蒋也奠定了在中国的最高统治地位。蒋的地位是打出来的,但仅有枪杆子还不够,特别是在“和平建设时期”。

    蒋介石将军要成为蒋介石主席——国民党的主席,甚至成为蒋介石总统——中华民国的总统。

    怎么才能实现这个角度转换呢?蒋介石想起了孙中山关于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革命的理论。

    孙中山认为,军政时期适用于革命军初起之时,军民共同受治于军法。训政时期适用于三年之后,各县军政府将地方自治权归之于当地人民,由人民选举地方议会议员及地方行政官员,同时制定约法,规定军政府和人民之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宪政时期适用于全国实行约法六年之后,其特征为制定宪法,由国民公举大总统,公举议员,组织国会,一切国事,均依宪法。既然中国统一了,套用孙中山的“三段论”,亦可认为是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那么就需要制定一部约法,而自己的角色转换,亦可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实现。当然,蒋要搞约法,也不纯是为了移花接木,胡适等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上世纪20年代末掀起的批判独裁、要求实行民主和法治的浪潮,也深深刺激了行伍出身的蒋介石,使他对“马上得天下,安能马上治之”的古训,有了切身的体会。

    可是不成想,蒋介石自以为“秉承国父遗志”的路线图,却遭到了国民党内尤其是胡汉民的反对。

    胡汉民不仅是国民党的元老,还是国民革命重要的理论家之一。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胡汉民与蒋介石曾分别掌握着南京政府的党权与军权,共同合作“清共”,镇压党内反对派,有过一段合作无间的“蜜月时期”。可是,随着蒋不再将自己的角色仅仅定位于军事领袖时,二人间的矛盾成为不可避免。胡汉民对蒋政治图谋洞若观火,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军事暴发户在国民党内坐大。

    1930年11月国民党召开三届四中全会,讨论召开国民会议和制订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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