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制约“法官”?
每天,香港不知道要打多少场官司,能够进入法庭亲眼看一看、亲耳听一听香港的法官如何断案,我一直在寻找机会。
2006年8月22日,我带着一身的“庄重”,第一次走进了香港的法庭。上午九点半,这是法院两个月前就已经通知原告、被告双方准确的开庭时间,我是“被告”的陪同,不敢在时间上有误,而且开庭的法院远在沙田,离我居住的港岛不仅隔着大海,中间还隔着好大一片九龙的土地,所以那天早上一起来就出了家门。然而到了法庭,过了半小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了,没有动静;又过了一小时,十一点了,还听不到法庭的召唤。最后,原告、被告双方一直等到了十二点出头,有人才通知接下来该轮到我们了,大家都隐忍着不满,尤其我朋友,是为“被告”,心里担心着自己的命运,一口埋怨的“大气”都不敢出。
过去我在内地,因为经常需要采访案件多次进出法院,对内地的法庭可以说并不陌生。
内地的法庭和香港的在我的想象中,后者可能更正规、更神圣。然而那天,我陪着“被告”先后走进了2号、1号两个法庭,眼前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意想不到”,弄得我不仅乱了视野,而且也乱了方寸。
先说2号,这个法庭不大,没有陪审团。法官的席位高高在上,下面依次摆着书记台、双方代理人以及“被告”的长条桌子,左手一个L形、被白色钢管围住的区域,我想应该是提供给没有取保候审的“被告”站立的地方,然后再往后,左、右两侧就都是旁听席了。
还好,一坐下,大法官几秒钟之内就从内门走进了法庭。法警随即喊了一声“起立”,所有人都迅速站起,再坐下,庭已经“开”了。控方开始由一位普通话翻译向被告宣读起“起诉书”,之后法官轻轻地问“被告”:“你认不认罪?”我的朋友按照事先已经和律师商量好了的准备,说:“不认。”接下去大家都以为一场“马拉松”式的司法大战就要拉开帷幕,然而我的耳朵竖得直直的等着大法官往下发话,大法官是个香港人,低声说了一连串广东话,我还没有来得及理解透彻,恍惚中只记住最后法官说“现在给你们少少的时间,出去商量一下”,他自己就先起身离席,整个过程大约也就用了一刻钟——
大法官究竟在法庭高处说了一段什么话?到了庭外,大状(大律师)和他的助手律师才向我们慢慢解释。原来大法官刚才在庭上讲的是今天上午已经没有时间了,下午他还可以再审两小时,但是这个案子两个小时的时间肯定审不完,而明天他又约了其他的案子,所以法官让“被告”出来商量,就是建议我们接受法院下一次重新安排的开庭时间,另外再换法官……
什么?“重新安排开庭时间”?“另外再换法官”?这不是开玩笑吗?
这一次开庭“被告”就已经战战兢兢地等了两个月,两个月,“被告”过的是怎样“等”的日子?人一步也不得离开香港,身体如坐移民监,而心灵所受的煎熬滋味儿更糟。为了这次开庭,北京来了多少被告的亲戚朋友,所有人除了请假误工、车马旅费,此外还有一颗颗沉重的心,这些“难处”法官大人如果说不清楚,“大状”和助手律师也不知道?!
香港的法律与内地的体系完全不同,一个适用“欧美法系”,一个适用“大陆法系”。大法官开庭,一上来根本就不用听案子,不让双方的律师拿出物证、人证,而是一开庭就让控方宣读“起诉书”,然后直接问被告认不认罪,如果被告说“认”了,以后的所有程序,包括律师辩护、法庭辩论、被告自述等等就都不用走,该罚款、该收监、该拉出去找个地方枪毙马上就可以执行;可是如果被告说“我不认罪”,大法官这时候才有必要真正忙起来,才会认真地了解案情,审判和判决随后也才会开始。
“重新安排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