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更厉害?
中国在西方人的眼里早就是一个文明古国。很多事理,不管我们在行为上兑现得如何,理论上已经把话喊了出去,比如“无法无天”、“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法”一定会闹得上下左右不得安宁,但是一个社会即使有了“法”,如果没有监督的力量,有人干了坏事没人到处去给嚷嚷,叫得满世界都知道,这样任何一种“法”也许都没用,都约束不了不良的企图和手脚。
我在香港,一次次感到香港这个社会“法”的厉害、“法”的无情,但是媒体,它的存在、它的力量比“法”更厉害、更无情,至少是法律惩处的助手、眼线和侦察兵。
1974年,香港成立了一个特殊机构——廉政公署,这个机构的诞生首先是媒体传达了民众的激愤,以后香港渐渐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地方之一”,“廉政公署”立了头功,“媒体”的作用依然被视为釜底之薪。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经历了急剧的转变,人口剧增,经济发展,但是“乱世魔王逞四方”,收贿受贿、贪污腐败在各种公共服务机构中如污水横流、肆无忌惮。那时候香港社会怎么会那么糟糕?今天香港又怎么会如此“干净”?为了能够找到过去与今天的一些联系,我到香港后曾经登门拜访过几位上了年纪的老人,所有老人都还记得几十年前的香港社会,大人小孩儿都知道什么是“茶钱”,什么是“开喉费”,什么是“派鬼”和“黑钱”。一位老移民曾经这样告诉我:当年如果谁的家里有人突然得了急症,不是得叫救护车吗?家里人都很急,可是你急,救护人员却不急,他们得先向病人家属讨到好处,这就是“茶钱”;再比如,谁的家里突然着了火,得赶紧打电话叫水车,消防队半天到了出事地点,打开水喉(水龙头)救火之前,也得先要好处,这就是“开喉费”。当时香港社会贪渎之风最严重的部门要数警队,受贿的“差人”个个包庇黄、赌、毒,市民饱受祸害无处申冤,而且一个个其实也都是敢怒而不敢言……
1973年,香港警察总署总警司葛柏被有关部门发现拥有430多万港币的财富,怀疑是从贪污而来。律政司当时要求葛柏在一个星期之内向政府解释清楚这些钱财的来源,但是葛柏知道大祸临头,提前迅速逃到了英国。葛柏的潜逃令积聚已久的民怨立即爆发。学生、市民在维园集会,抗议政府没有能力打击贪污,举着“反贪污、捉葛柏”的横幅在街上示威游行。此时香港政府和知识界突然认识到“除非反贪污部门能够脱离警方而独立存在,否则大众永远都不会相信政府确实有能力扑灭贪污”。这样,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被催生,“廉署”成立之后的第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先把葛柏于1975年成功地引渡回港受审,以后香港的天空才一步一步“晴朗”了起来。
今天的香港医院、消防队,再也没人敢收“茶钱”和“开喉费”,表面上的“黑钱”绝对没人敢收,“派鬼”(送好处)也已经不“时兴”,因为廉政公署查得严,媒体的眼睛更是无处不在——
翻开香港新闻报道以及“媒体监督”的历史,“第四权力”并没有像西方发达国家叫喊得那么凶,但是这个社会普遍接受:坏人之所以嚣张,是因为好人袖手旁观,而好人袖手旁观,在很多情况下,又都是因为媒体该出现的时候却隐身“缺席”,从而导致了他们根本对丑事“不知情”。因此香港在“立法”、“司法”、“行政”三权鼎立的格局下,民众坚守“新闻自由”的胸膛一直都没有松弛过。
我凭什么要讲香港的“媒体”更厉害?因为在我的身边,每天采访都与当地记者不期而遇,他们的职业状态、新闻的敏感,本书首章我已经有所交代,此处不再赘述,但是香港记者的胆量,我说的是他们的眼睛和耳朵,专门盯着各种社会的丑恶,包括预期可能会发生的不公与阴谋,行动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