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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事故威胁我们的生命
5分,医护人员拔下了氧气,到门口拦了一辆夏利出租车,将孩子送往总院抢救。出租车载着的肖霄踏上的却是一条不归之路……

    肖霄离去的当天下午,铁岭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就联合对肖霄进行了尸检。8月6日出来的尸检结果为:由于过敏性休克导致急性呼吸系统循环衰竭死亡。这一结果,否定了院方“特殊体质”一说。双方均无异议。此时的分歧在于:家属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而医院则认为这是一起医疗意外。

    悲痛中的肖玉林经过冷静的思考后,提出了几点疑问:一是将孩子确诊为急性肠炎时,医生并未对孩子进行尿、血、便等常规化验,因此诊断缺乏依据,不规范;二是在肖霄休克时,医护人员竟撤下氧气瓶,而且转院时并未使用救护车,只是叫了一辆出租车,这些无疑会加速患者的死亡;特别是孩子死后肖玉林才知道,二分院竟然是在无“执业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行医,以至于肖霄就诊时医生连病志都没写,后补的一个病志日期竟是肖霄死后的第二天。肖玉林认为肖霄之死是一起医疗事故。院方对此并未答复,他们对肖玉林采取了另一种措施:在肖玉林找到分院时,分院的领导对他说,我们是分院,法人代表是中心医院的院长;而中心医院的院长却说,我们与分院经济上是单独核算,一切由他们负责解决。肖霄的亲人们在总院和分院之间来回奔走呼号,却无人理睬。

    上访之路艰难异常,但肖玉林夫妇却决意要为儿子讨个说法。在肖霄尸体的枕头边,放着他母亲给他写的一封信,里面写道——

    “孩子,我儿,为儿父母决心已定,为你讨个公道,为关注这件事的人讨个说法,以谢辽北人民。并相信最终一定能将求得市中心医院,乃至辽北整个医疗战线的医风医德有一个大的改观。从灵魂深处,还医护人员‘救死扶伤’之天职、‘白衣天使’之圣誉,使患者可以一百个放心地走进医院,接受死神的挑战。如能这样,以你短暂的、幼小的生命代价,换取明天类似事件中人们的平安,为稳定社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一点点贡献,造福于辽北人民,那么,从这种意义上说,尽管你在世上仅仅活了八个春秋,时间虽短,但却可以说是很有意义的,死得也算值得,死得其所。儿之父母认为,你就可以闭眼了,瞑目了。你说是吗?我的儿!”

    肖霄的惨剧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全国许多报纸进行了全面的报道。记者们的报道也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辽宁省副省长张榕明明确批示:“请省卫生厅会同铁岭市政府认真查处。我省医疗机构已经过剩,对类似机构要严格审批。”

    1997年10月23日,肖玉林再次找到医院院长。双方谈了约两个小时。由于在责任这一焦点问题上双方分歧依旧,谈判并未有什么进展。肖玉林认为,如果撇开责任,一切都无从谈起。11月8日,双方的再次商谈同样不欢而散。

    眼见商谈刚一开始就陷入僵局,肖玉林于1997年12月7日提笔写下《我的冤,我的屈,谁何时能为我做主——关于8岁男童猝死吊瓶之下引发的有关情况投诉》一文,抄报、抄送给省市有关部门。

    肖玉林又找到市委书记,坦陈了有关这起医疗事故的前前后后。书记关切地对他说:“这件事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可以通过法律解决。你作为一名机关干部,问题都不能得到妥善解决的话,那咱铁岭的普通老百姓遇到问题又该怎么办!”书记的话使得遭尽冷遇的肖玉林感动不已,他在书记面前泣不成声。

    孩子依然在冰柜内静静地躺着,而此时肖玉林在磨难中却更趋理智。经过艰难的交涉,此时的院方已承认有四点不足,即医生没写病志,补写也是不对的;护士发现孩子有输液反应,应该自己去找医生,而不应该让家属去找;当时应找总院的医生来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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