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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法纠正的错误
织已有部分激素分泌功能,情况正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为维持卵巢的存活,最终完成其全部分泌功能,仍需要继续监测和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要求方方继续留院两个多月,再需追加预交住院费用3万元。否则,会延误治疗,失去机会,使整个手术的努力前功尽弃。5月6日,院方向吴忠市南环医院发出了追加预交医疗费的通知。6月9日,吴忠市南环医院向广州院方汇了一笔款,但不足3万元。面对拮据的治疗费,院方放弃了原订治疗计划,并多次要求方方的父母尽快交款,争取机会。

    6月26日,所有的治疗费全部用完。因告借无门,方方只好带着未能治愈的遗憾,发着高烧含泪离开了医院,回到吴忠市。

    由于卵巢功能丧失,雌激素减少,为不使女性第二特征消失,按照医生的嘱咐,方方必须长期服用黄体胴、乙烯雌酚片等激素类药物。而服用这些药物令人十分恶心,吃不下饭。医生告诫说,若长期服用乙烯雌酚片,将对身体造成很大损害,并有可能导致子宫癌。

    本为女儿身,而今却难为女儿身,忧伤的方方痛不欲生,终日以泪洗面。

    方方的父亲是个普通的技工,今年51岁,母亲是个普通的工人,今年48岁,两人已双双下岗。因为日夜为女儿愁苦,均已是头发花白了。6万元钱也许就有希望改变女儿的命运,但是,让这对下了岗的夫妻上哪儿去弄到6万元,谁能拯救他们呢?

    一个6岁的小女孩,刚刚踏上人生的道路,现在却也面临着失去女儿身的悲剧。这是1998年第11期《法制导刊》报道的又一起割阑尾切子宫的案例。

    1996年3月2日,对黄杰、林丽燕夫妇俩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星期六。这一天,女儿要做的是阑尾切除手术,却被冷冰冰的手术刀切除了子宫。

    夫妻俩不敢想像只有6岁的女儿将怎样面对自己的未来。

    星期六,黄小妹不用去幼儿园,在家里乐开了,蹦着、跳着,她的妈妈林丽燕则忙着干家务活。下午3点多钟,女儿突然喊道:“妈妈,我肚子疼。”林丽燕摸了摸女儿的额头,稍稍发热,夫妇俩赶紧将女儿送到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经体检及血液分析检查,黄小妹被诊断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黄杰夫妇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随后,黄小妹被送进了手术室。此时是下午4点多钟。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黄杰、林丽燕夫妇焦急地守候在手术室外。

    已是晚上10点多了,手术室的门还是没有打开。黄杰、林丽燕夫妇纳闷了:小小的阑尾手术,怎么耗时这么久?

    而手术室内,正弥漫着紧张的气氛。医院的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外科主任、医务处主任都赶到了手术室,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起已无法纠正的重大医疗事故。

    原来在手术过程中,主治医生刘淑英误将黄小妹的子宫当作阑尾分离,并在提拉时撕断。当要继续分离断端时,由于操作时间较长,有人发问:“这取下的器官组织不像阑尾,是不是有误?”这时他们才意识到有可能误伤了其他器官。

    请来会诊的二道班医师匆匆赶来,上手术台后,立即找到了发炎症的阑尾,继续探查,发现这6岁女孩的子宫已被摘除了!

    事故发生后第二天,龙岩市第一医院向市卫生局、市政府作了汇报,但黄杰、林丽燕夫妇却还一直被蒙在鼓里,不知究竟。直到5月3日,医院才告知黄杰、林丽燕夫妇,其女儿已被错误地摘除了子宫。此语如雷轰顶,夫妇俩悲愤万分。

    同日,龙岩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这起事故被定为二级医疗责任事故。鉴定认为:手术医师对女性小孩的解剖认识不足,术中操作未按规程,未从盲肠结肠带找阑尾;遇到疑难时,未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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