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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法纠正的错误
国闹得沸沸扬扬,而更加可悲的是,仍有许多医务人员没有从中吸取教训,类似的悲剧还在不断发生……

    1997年11月15日的《中国商报》报道:1997年3月9日,广州市海珠区少年宫青年舞蹈教师李丹青突然感到右下腹疼痛,被送到广州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医生对她说,做手术切除吧,简单的小手术。李老师被医生的乐观态度所感染,当即表示同意,次日即在该院进行了手术。

    李丹青做梦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简单的小手术,让她抱憾终生:医生竟然错将她的右侧输卵管切除,而发炎了的阑尾仍留在体内。

    术后,李老师一直感到腹部疼痛,不能久坐,腰伸不直,后来甚至发展到一翻身就会觉得肠子在腹部滑动,要用手托住才行。李老师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医生说是术后的正常反应,并要李老师坚强些。

    2月24日,李丹青同家属准备办理出院手续时,该院领导和外科负责人告知病人家属:有关部门的活检病理报告表明,在切除李丹青的阑尾手术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医疗事故,医生错将李丹青的右输卵管当作阑尾切除了,而真正的阑尾仍留在体内。坦率承认了错误的院方却没有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而是建议病人先回家休养,出现腹痛时再来院就诊。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弄得手足无措的李丹青听从了院方的意见,只好回家休养。

    3月30日夜,病人再次大面积腹痛,第二次被送进了该医院。这次诊断为“肠胃功能不好,消化不良”。4月2日,对该医院失去了信任的家属将病人转送到珠江医院,经诊断为“盆腔炎,肠粘连”。珠江医院的主治医生在分析病因时指出:“遗留有炎症的阑尾在腹腔内,其炎症可引起盆腔及肠间积脓,最后导致慢性盆腔炎,肠粘连。”李老师只好在珠江医院实施了第二次手术,将有炎症的阑尾切除,此后病情才逐渐好转。

    李老师就此进行了上诉,要求医院赔偿其终身缺陷5万元、身体伤害费10万元、精神损失费30万元。而院方却认为,事故的责任虽然在自己一方,但按海珠区医疗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只属三级医疗技术事故,按照广东省日前执行的赔偿规定,病人只能获得一次性赔偿1万元。双方意见相差太远,只能听从法院裁决。事过一年多,1998年12月11日,法院判决;当事医生水平不高,未能及时发现发炎的阑尾在继续感染,还误以为炎症已得到控制,从而导致了盆腔炎等并发症,并误切了病人的输卵管,对病人的身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从而侵犯了病人的健康权,医院一次性赔偿病人16万元。

    断根的手术:无法挽回的一刀

    那边“谁来还我女儿身”的呼吁不绝于耳,这边却又有男人在凄凉地呼号:谁来还我男儿身?

    据1999年5月8日的《新华日报》报道,先后荣获江苏省“双十佳税务官”、“省先进工作者”等光荣称号的丰县人大代表、65岁的张奉轲做梦也想不到,一次小小的手术竟把他的“生命之根”切断,使他在花甲之年变成了“太监”。两年多来,张奉轲含着泪,忍着悲,蒙着辱,一直在追寻医疗事故的最后说法,至今尚在诉途中。

    张奉轲的投诉材料,字字是泪——

    我从1991年发病,下腹常有下坠感,先后跑了不少医院,有的按前列腺炎治疗,有的按睾丸炎治疗,均无效。经医生推荐,1995年10月25日我来到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看专家门诊,经电热成像CEt检查确诊为:睾丸附睾正常,双精索静脉曲张。医院提示可手术治疗。我带着确诊病历和材料于11月1日到丰县人民医院泌尿科,向王业勇医生作了详细介绍,他用手摸了一下我的睾丸,说:“不复杂,小手术。给你治好不坠就是啦。”11月8日,王业勇为我做了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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