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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怕的庸医
院子里嘀咕了一会儿,彭来到病房,拉掉了王俊红的输氧管和两只手腕上的输液针头,急急地说:“人不中了,你们赶紧把人拉走,别死在我们这里。”

    王俊红的父亲、堂叔和妹夫一行人齐齐地跪在地上:“彭院长,我们求你了,救救她吧,她还有一个刚刚满月的女儿啊!”

    22日清晨,年仅25岁的王俊红撒手人间,她到死也没有闭上双眼。

    11月22日上午,郏县卫生局和公安局联合对尸体进行解剖。剪开王俊红身上的纱布,发现她腹部共有3个刀口,腹部左侧的刀口有碗口那么大,没有缝合,里面塞着两大团卫生纸,右侧有一18厘米长的刀口,旁边还有一个圆刀口。目睹此情此景,在场的人无不失声落泪。

    鲁迅先生曾说过:庸医杀人。看了这一例医疗事故,我们还有必要作过多的解释吗?!

    有一些患者,满怀希望地走进医院,付上一大笔医疗费后,病不但没治好,反而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造成残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有的甚至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些由于医务工作者严重背离职业道德与技术规范而导致的一幕幕悲剧,使人们不禁要问——

    面对医疗事故,法律保护有多远?

    她不该死在手术台上

    1998年11月4日下午,魏鑫儿在杭州某家省级医院的手术台上停止了呼吸。这是还有百来天就满50岁的魏鑫儿被撞成骨折后,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据报道,11月2日早晨7点20分左右,魏鑫儿像往常一样从家里出发,步行去杭州第二中学门口搭乘厂车。在通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被同一方向骑来的自行车撞到了,左腿膝盖剧痛。对方是一位女子,也是急匆匆赶去上班的。交警将自行车扣下后,让她立即将魏鑫儿送去最近的医院“浙二”抢救。不料,那女子却把魏鑫儿转送到杭州另一家省级医院急诊室。

    魏鑫儿71岁的老母亲接电话后,急忙通知正在上班的大女儿、小儿子,二人立即请假赶赴“浙二”,却扑了个空。几经周折才打听到魏已被送到另一家医院,连忙赶去,看到魏已拍了X光片。此时,那女子的母亲出面了,自称姓莫,是这家医院的血液中心主任。她说,在自己的医院救治,各方面医疗条件都好一些。魏的大姐随莫医生拿着X光片,去了骨科病房。骨科主任提出要再拍一张X光片,后诊断为左腿膝盖部位的骨折,治疗方案定为先开刀,再打钢针,最后上石膏。

    11月3日魏鑫儿作了血液、大便、小便化验。

    4日上午10点25分,魏鑫儿进了手术室。魏的大姐在电梯口问麻醉方案。莫医生说,半麻醉损伤少,全麻醉损伤多,当然用半麻醉。10点50分,手术室里的医生出来讲:“病人情况不太好,要作全麻,家属要签名。”魏的大姐即作了麻醉签字。20分钟后,医生又出来讲:病人在抢救,心脏有问题。此时,莫医生慌忙进入手术室。到了12点半,忐忑不安的家属要莫医生快去请“浙一”、“浙二”的医生来会诊抢救。莫同意将此意见转告。1个小时后,骨科主任从手术室出来讲病人已没救了,家属进了手术室外间。过了一会儿,“浙一”、“浙二”的医生赶来了,但已回天乏术。下午2点30分,停止抢救。

    魏鑫儿死后,医院告诉其家属:麻醉意外死亡。

    魏母说:“医院说我女儿是麻醉意外死亡,我真想不通。她28年工龄只请过13天病假,怎么说走就走了呢?自行车撞的是她的腿呀。最多是个瘸子,反正她是个残疾人。开刀是开她的腿,怎么会开死的呢?麻醉意外,我们想不通!”

    该院的一位领导称,事发次日,院方就一再要求魏的家属去做医疗鉴定。院方认为麻醉意外死亡是科学的结论,是经得起检验的。

    而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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