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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药灾难
一名护士(后证实是一清洁工)给罗玉秀注射了一支“安脉舒”注射液。第二天上午,罗玉秀按医嘱前往门诊部复查,途中忽觉胸闷气短,头晕恶心。门诊部大夫在检查了病情后立即抢救。上午11时许,罗玉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终年48岁。

    罗玉秀的子女们伤痛之余,对门诊部给患者注射的“安脉舒”注射液产生了怀疑,要求门诊部对此事件负责。在路育宏兄弟五人的多次交涉下,院方承担了罗玉秀的丧葬费等8万元。罗的子女还要求这家医院门诊部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但院方的答复是“罗玉秀死亡不是因注射药物所致,院方已做到了仁至义尽”。

    1998年3月13日,路育宏五兄弟来到了省消费者协会权益部。一份长达12页的申诉材料摆在了消协权益部负责人面前。省消协赴省军区医院调查,得知该院门诊部治疗静脉曲张的专家是从市内某大医院聘请的离休大夫,护士是招聘人员,另一工作人员是该门诊部聘请的清洁工。而罗玉秀的儿子证实:为罗玉秀注射针剂的正是这位清洁工。

    省消协和甘肃省工商局查明造成病人死亡的“安脉舒”其批号和生产厂家均属子虚乌有,也就是说,这家医院门诊部使用的“安脉舒”注射液是假药!省消协在有关报告中指出:“从这家医院提供给消协的一系列假证明、假发票来看,这家医院门诊部明确知道这种药是假药,却用在了患者身上。”

    明知是假药还要使用,我们不知道这属什么行为?!

    假药、劣药、过期药,不知制造了多少冤魂,多少血案!铁的事实,血的教训,不知是否能触动制造贩卖假劣药者的良知?

    我们控诉杀人的假药!

    我们控诉伤天害理的制造贩卖假药者!

    制造悲剧的祸首

    假劣药不仅夺走了数以百计的生命,而且还严重威胁和摧残着成千上万人的身体健康。

    这个20多岁的姑娘虽不能说话不能行走,但她却会以苦涩的泪水控诉假药的恶行。那天,她患感冒来到乡医院,打了一针假小诺雷素,中毒后出现休克,虽然医院全力抢救,免于一死,但却从此成了植物人,终日躺在床上,以泪洗面,不管日升日落,也不论寒来暑往……

    1999年2月20日的《法制日报》报道了一种未取得制剂许可证生产的药品导致五位眼病患者在两天内丧失了视力的悲剧。

    1996年10月24日,王建军的母亲张来云因患老年性白内障在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做白内障手术。这本是一个并不复杂的手术,但术后张来云的眼睛却出现瞳孔散大、红肿、流泪等症状,眼睛疼痛不堪,几近失明。经医生诊断,眼角膜遭到损坏,已无救治可能。经张店区法院司法技术鉴定,为七级伤残。

    就在张来云做手术的头一天和第二天里,还有另外四名做白内障摘除手术的患者也在这同一家医院遭此厄运。

    后来一查,原来是该院使用了从济南市医学科学研究所(简称医科所)新购进的复方甲基纤维素角膜内皮保护剂所致。淄博市药品检验所进行动物实验,兔子的眼睛使用该药后,出现了和病人一样的症状,视力致盲。就在中心医院在为五名手术致盲患者查找原因的时候,淄博矿务局中心医院又有丁玉英等六名患者做白内障摘取手术,手术后出现了与中心医院五名患者同样的症状和结果,也是使用了同样的药物。

    这种保护剂是济南市医科所新研制的一种药剂,该药的生产研制单位既无《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又无注册商标,就开始批量生产该药,并在山东全省广发订单,签订订货合同,这显然违反了我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已发文停止该药的生产与使用,但失明的五位患者却无法见到光明了。

    这五位患者均为老年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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