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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药灾难
性,其中有四位都已年逾七旬。对她们来说,这一次住院做手术好像是做了一场噩梦,真是为求光明反而失明。五名患者及其亲属为此不停地找医院和有关部门要求得到一定的补偿,但近一年的交涉和调解,毫无结果。无奈的患者及其亲属只好向张店区人民法院起诉,把中心医院和医科所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医科所在未取得《制剂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并在山东省境内广泛销售,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中心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在未经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下,擅自购买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制剂,其行为也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最后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张来云等五人伤残补助费56429元。在二审时,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赔偿费为28909元。

    五名受害者相继领到了这笔赔偿费,他们说,原来为治眼,却把眼治瞎了,为打这场官司,他们每人都花了大笔钱,像张来云家差不多就花了1.5万元左右,而现在二审仅判赔偿每人5000多元,判决前医院还管我们一些医疗费,现在一分也不管了。但有什么办法呢?再打官司也打不起了,79岁的老太太李文花说:“我这一辈子再不上医院了。”

    “有病不求药,无聊才读书”,这本是鲁迅的一句牢骚话,没有料到,几十年后,中国人真的有病也不敢求药了。

    制售药品,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来不得半点虚伪,掺不得半点假货。但事实上,现在不仅假冒药品充斥市场,而且劣质药品泛滥,整体的药品质量也相当不尽人意。

    1999年2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1998年第四季度全国药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据对抽验结果分析,被抽验药品中,西药合格率较高,中成药和生物制品合格率较低;生产企业的药品合格率较高,经营企业的药品合格率较低,医院制剂室的药品合格率最低。

    据通报,在1998年第四季度全国药品抽验中,查出河南省泌阳制药厂等104个生产单位生产的阿司匹林肠溶片等62个品种、140个批号不合格药品,按劣药查处。查出假冒“安徽省安庆生物化学制药厂”等16个生产单位标示的板蓝根冲剂等12个品种、24个批号的假冒药品。另据介绍,1998年全国共抽验药品约38.7万批次,抽检总量的不合格率为1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莜萸指出,这反映出有些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只要经济效益,不要人民利益。他说,药品是特殊产品,假劣药哪怕只是一支、一片,不合格率哪怕只有1%,对病患者的危害都是100%。

    其实,即使药物质量合格,用法用量正常,也有可能引起药品不良反应,这就是中国老百姓代代相传的一句口头禅“是药三分毒”。但许多医务人员却缺乏对药品不良反应(ADR)的认识。5岁小孩胡绥芬在一次次地声诉打那小瓶药后不舒服、呼喊不要给她打“毒药”的情况下,我们的医生仍自以为是地将这五瓶假药一瓶一瓶强行注射进了她的身体,直至其死亡为止;王寿华第一次服药后就有反应,但医生还固执地认为是药物的正常反应。对假药的中毒反应尚且如此视而不见,对合格药物的不良反应自然更会漫不经心。悲剧往往就发生在这种麻木不仁与漫不经心里。

    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组报告,一些发展中国家,5%的入院者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住院过程中这个比率达到10~20%,按此推算,我国每年住院5000多万人,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的入院者约有250多万人,住院病人中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则有500~1000万人。

    据报道,1988年以来,各地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涉及近千种药品,其中突出的有乙双吗啉、乙亚胺致白血病、癌症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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