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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容刀下事故多
升。大量的脂肪坏死,从而导致化脓感染。作为一个外科医生不应该不知道其后果,但他为了标新立异,居然拿人的性命开玩笑。更使人震惊的是,这个所谓引用“世界先进技术”的诊所的手术室是设在一招待所的客房里,卫生条件相当恶劣,不时可见蟑螂、蜘蛛等。在如此简陋的地方做手术,胡锦松丧失了一个医生起码的职业道德,显然已不是简单的医疗事故,而是一种对人身的故意伤害。

    为“美”消得伊人去

    美容,不仅使许多人惨遭毁容,抱憾终身,更有甚者,一些人求美不成,反丢性命。

    为了以更迷人的风韵迎接自己的35岁生日,杨健躺上了隆胸手术台,不料这一躺下来就再也没有起来,抛下在异地工作的丈夫和年仅7岁的儿子,撒手人寰。这是1998年2月11日的《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的一例女士隆胸致死的医疗事故。

    这一惨剧发生在以青城山、都江堰水利工程而闻名全国的都江堰市。

    杨健是都江堰管理局的工程师。2月2日,她独自一人走进了离家仅500米的岷江整形美容院。12点一过,杨健第一次躺上手术台。手术中她感到疼痛、气紧和头昏,左胸迅速肿大。美容院诊断为“内出血”。下午3点左右,医生对她进行第二次手术,从其左胸抽积血三四百毫升。这时,她感到更加不适,继而血压降低,不久陷入昏迷。当时美容院“判断”曾在西藏生活过10年的她,血压理应低于正常人,所以没有将她送往相距仅300米远的市人民医院求治。第二天凌晨1点,杨健病情转危,开始出现休克。美容院不得已拨通了120急救电话。当市人民医院救护车赶到时,杨健已到了休克晚期,虽经全力抢救,但上午9点,死神还是掳去了杨健的最后一丝呼吸。

    岷江整形美容院开业已有七八年,但据市公安局幸福路派出所所长称:“这家美容院没有一处是合法的。”其医疗执业许可证是从某红十字会处买来的,1995年即已到期。

    陈淑琼也因隆胸踏上了不归之路。1997年5月28日,泸州市林科所青年女工陈淑琼前往泸州市花都美容院接受隆胸手术,泸医附院梁尚争医生背着单位私自为陈手术。术后,陈因消毒不严和延误抢救时间,于6月9日死亡。省、市、区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陈淑琼死因作出相同结论:一级医疗责任事故,责任人为花都美容院老板谢英和梁尚争。陈淑琼之姐陈玉兰为讨公道八方奔走,经过历时17个月的艰难诉讼,1998年10月,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1998年12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花都美容院女老板谢英、手术医生梁尚争共同赔偿死者陈淑琼医疗费、尸检费和陈母田荣素、陈之残疾女儿徐陈杰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计13.938万元,二人各承担50%。

    深圳姑娘刁春晶则在深圳红会医院整形美容科做颌面矫形手术时不幸死亡。

    刁姑娘26岁,高挑身材,瓜子脸,美中不足是下巴有些后缩。刁姑娘看到深圳红会医院刊登的广告,多次到该院咨询,决定做颌面矫形手术。1998年1月11日上午12时,在未办理入院手续,未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红会医院整形美容科专门邀请了北京某整形外科专家归医生南下深圳,在设备简陋的门诊小手术室施行全麻手术。手术由北京来的归医生主刀,深圳医生周晓天为第一助手,由张娟为其进行全麻。手术在13时10分开始,15时结束。随后,周医生陪同北京归医生前往机场,送归医生返回京城。18时20分,刁春晶呼吸急促。18时40分左右,刁春晶突然烦躁,呼吸困难、发绀,牙关紧闭,血压测不到。当周医生回到医院时,发现情况危险,抢救无效,18时54分刁春晶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0时死亡。

    刁春晶死亡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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