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呼万唤——谁能给我一个说法?
逐渐冷静下来,要说是人家医院的责任,你要有事实有根据,另外,自己听取医院一方解释儿子死因时,不能允许对方含糊其辞,要有明明白白的鉴定文字,胡喊乱闹是没法解决好问题的。
于洪学伤心地回忆说:“儿子去世后,我领我爱人去吉林省白城市一家精神病医院看病,医生在诊断书上确认她患有精神分裂症。就是治疗以后,她有时还是眼睛发直说胡话。有时睡着睡着忽地坐起来就要往外跑。我就得哄她,说儿子没了,我以后就像你儿子一样好好待你,你说干啥就干啥,说这话我心里刀绞似的。有好几次,人家孩子放学,她跑到我们加格达奇第九小学去接儿子,儿子是1年级2班的,她说儿子放学了。那天下着小雨,等我找到她时,雨水顺着她头发滴嗒滴嗒直淌。其实,就是现在,我也老拿眼睛往孩子堆里瞅,我儿爱穿运动服,我总觉得他朝我这边甩着脚丫,叭叭地跑来,好像听见他脆脆地叫着爸爸、爸爸……”
不能定为医疗责任事故,就不能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于洪学说,孩子没了,用再多的钱也找不回来。
暴发性流脑的说法,像利刃一样无时无刻不剜着于洪学的心,现在又来了个头外伤的说法!于洪学茫然了:孩子是走着笑着到医院去的,哪个脑外伤的病人能这样?
1997年1月2日和1月20日,原金山县(现改为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明星村39岁的农民柴仲良,因胃部不适两次到枫泾卫生院就诊,被诊断为十二指肠球部溃疡。1月25日,柴入住卫生院内科病房,三天后转入外科病房。1月30日下午,卫生院请来71岁的退休医生黄锡麟主刀,退休医生黄一中担任麻醉师,卫生院中医张金华、内科医生张阿道担任助手。医生在索要400元“红包”后做胃部部分切除手术。手术从下午2时10分开始,到4时45分结束。据目击者——病人妻子的哥哥、枫泾警署民警张杏云反映,手术进行到一半(约下午3时),主刀医生就离开手术室,再也没有回来。
一位医疗事故受害者的家属不无辛酸地对笔者说:打了一场医疗事故官司,我现在可以算得上半个医学家和半个法学家了。
于洪学找到了加格达奇区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开始了寻求正当解决问题的艰难跋涉。于洪学走进了加格达奇区卫生局的办公室,申诉自己的想法和要求。接下来便是等待,询问,再等待,再询问。直到1996年12月23日,在于月去世近两个月之时,一份盖有加格达奇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红色印章的《关于患儿于月死亡事件的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形成了文字,在这三页纸的文件里,医院一方最早答复的“问号”变成了肯定的结论,即患儿于月直接死亡的原因是“暴发性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鉴定会期间,专家们在综合了各方面的情况,认为死亡诊断为“暴发性流脑”是不成立的。关于“左颅后窝线性骨裂”的尸检意见,专家们分析认为,由于无颅后血肿存在,无脑挫裂伤,无脑疝改变,患儿就诊前无明显颅压增高表现,说明患儿致死原因与头外伤无直接关系。专家们一致认为:“患儿从门诊就诊到死亡仅8个小时,死亡时间如此之快,直接死亡原因是输液反应(热源反应)引起的脑水肿、肺水肿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由于未保留输液所剩液体,尽管专家们知道输液反应成因很复杂,却无法获知其详。
1996年8月30日,两岁半的女孩王君豪腹泻、发烧、呕吐不止,后将其急送母亲尹某的工作单位——原电子部402医院。医院初诊为急性扁桃体炎并一直予以保守治疗。后病情加重,尹某恳求外科会诊,会诊结果为急性阑尾炎,决定施行阑尾切除手术。手术结束,病理报告显示:送检物为两小块卵巢组织,未见阑尾组织。
有病了,求治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