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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鉴定:第二次伤害?
经死亡。

    谎言已昭然若揭。然而,1997年11月7日,上海市卢湾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却认为,江宝根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死亡是病情突变所致,猝死原因是“急性下壁心肌梗塞伴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淮海中路地段医院对症处理正确,诊疗过程中没有造成患者直接死亡的护理过失。

    江家不服,要求重新鉴定。1998年7月10日,上海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了鉴定书,认为,江宝根的死亡系病情演变所致,由于未做尸体解剖,确切死亡原因不明,其发病症状不典型,医护人员对病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但是,认定因医务人员过失直接导致病员死亡的依据不足,不属医疗事故。

    江宝根死于何时何地,乃是本案的关键所在。卢湾区和上海市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这一问题的回避,让朱美英义愤填膺。江的家人先后走访了卢湾区和上海市政府,材料只是转了一圈,又迅速被转到了卫生局。朱美英准备向法院起诉,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时才知道,卫生局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不认定是医疗事故,就无法就此起诉。

    1998年7月21日,是朱美英担任上海长宜羊毛衫厂厂长的第三天,厂里有做不完的事。可是,再有三天,就是丈夫江宝根的周年祭日,这个日子越近,朱美英心头坠着的铅块就越沉。早上,她起了个大早,计划到卫生局上访之后,再立即赶回厂里去。

    母子俩还没进到上海市卫生局的信访处,就在门房被拦住了,一位老同志说:“我就是信访处的,你们跟我说吧。”朱美英就向他坦陈了对鉴定结论的怀疑,希望卫生局重新调查江宝根的真正死因、准确的死亡时间和地点,依法追究淮海中路地段医院的责任。朱美英说了20分钟左右,头突然歪向一边,身体从椅子上栽倒在地。正在盯着母亲讲话的江杰,扑过去抱住母亲时,她已双唇紧闭,根本听不进儿子的哭喊了。数分钟后,上海市人民政府门诊室的医生们赶到时,已回天乏术,朱美英阖然长逝。

    不知这两条人命是否也能稍稍触动一下僵化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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