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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暗箱操作”疑问多
脱,需手术。

    5月28日上午,郑州市骨科医院为王喜全做手术。手术前,第一次麻醉没有成功,接着又进行了第二次麻醉,然而效果还是不佳。手术中,王喜全两条大腿多次像通电一样,抽筋、疼痛难忍。在王喜全的惨叫声中,手术做了5个多小时。

    手术完毕24小时后,大夫让护士给王喜全取掉导尿管,让她自行排大小便,然而她会阴前后、肛门及臀部肌肉发紧、冰凉、僵硬,两腿酸软无力。在以后的手术恢复期间,小便才排出一点滴,大便还得让一位陪护在肚子上挤压,一人用手从肛门里往外抠。她受尽了非人的折磨。他们全家就王喜全现状向大夫多次反映,大夫说是麻醉的原因,很快就会好的,让王喜全坚持几天,注意营养。

    一次次大小便,一次次痛苦,一次次折磨,一次次煎熬。王喜全含泪再次向大夫反映,然而大夫很自信地回答道:“术(指手术)中可能神经受到牵拉,应慢慢恢复。”并夸下海口:“三个月即可恢复。”然而,一天天过去了,王喜全的身体不但没有好转,而且越来越糟。1998年8月10日,王喜全带着极度痛苦和遗憾离开了郑州市骨科医院,先后到河南医科大学一附院、二附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中医院一附院、二附院,让专家进行会诊。一些专家也发现郑州骨科医院手术有问题,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他们在诊断书中不敢直言,只是流露出一些模棱两可的东西让病人和家人去思考。病人亲属多次要求在郑州市骨科医院对王喜全就诊治疗,但都被院方拒之门外,王喜全和家人含泪而归。三个月过去了,王喜全臀部和大腿根部肌肉严重萎缩,臀部和两大腿根部肌肉僵硬并有针刺触电般的疼痛。

    1998年9月7日,王喜全住进了上海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在长征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王喜全被列入重大手术,行腰椎管探查减压、植骨溶合、椎弓根镙钉内固定术。

    1998年9月21日,全国最权威的专家之一,长征医院颈、腰椎专家贾连顺主任在为王喜全做手术时,发现王喜全在郑州骨科医院手术后,椎管内弃留下了一块约1×2厘米的骨头。就是这块“多余的骨头”使王喜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断送了她的健康,导致她终生残废。

    更令人费解的是,郑州市骨科医院诊断王喜全腰椎四、五滑脱,而摘除的却是腰三、四、五的三个棘突及后方组织,不仅没起到保护作用,反而降低了腰椎的稳定性。

    王喜全的丈夫王铁锁说:“郑州市骨科医院拿人命做儿戏,我为他们付了13466.36元医疗费(现医疗费总额达15万余元),他们用了5个小时制造了一起医疗事故,制造了一起惨案。”

    面对王喜全的不幸遭遇,1998年12月21日,郑州市骨科医院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患者目前出现的一系列症状考虑为马尾神经综合症,是腰四、五椎间盘摘除术后常见的并发症之一……构不成医疗事故。

    躺在床上的王喜全,拿着这份“鉴定意见”失声痛哭,她用颤抖的手指着“鉴定意见”第一段的最后一句话说:“医院也胡说,它说我‘8月9日治愈出院’,真缺德!”

    王喜全的丈夫王铁锁说:“为什么‘鉴定意见’一字不提遗弃在我妻子身上的那块骨头?”

    为什么?为什么?这答案只有郑州市骨科医院最清楚。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王喜全及其家属都认为王喜全是在郑州骨科医院诊疗后造成残废,术后直接导致大小便功能障碍,是医疗事件还是医疗事故,看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细则》便一目了然。

    王喜全全家、亲朋好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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