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一、医疗纠纷难解难分
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地方和部门近几年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中,引用了《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也从另一角度证明了患者和医院存在的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契约关系。

    既是一种消费契约关系,病人就必然拥有其作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仅从医疗纠纷的角度上看,有关专家认为,根据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后,病人及其家属就可以享有七项主要的权利:

    申请技术鉴定权。病人及其家属对医疗事件(事故)的确认和处理与医疗机构有争议时,可按规定提出申请,要求当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事件(事故)进行技术鉴定。

    申请重新技术鉴定权。如果对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病人及其家属可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直到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要求经济赔偿权。经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要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人的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因医疗事故所得补偿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给病人及其家属,病人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人及其家属依法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要求免除部分医疗费用权。病人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病人可以不付,而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支付。

    要求落实处理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医疗事故作出相应的处理:确定经济补偿数额并及时付给病人或其家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或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相应刑事责任。

    要求复议权。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时,病人及其家属可在接到处理通知之日15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提起诉讼权。病人及其家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审理裁决。

    当然,病人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不能忘了自己的义务,如参与配合医疗、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支持科学研究等,这也是每个病人应尽的义务。明确了医患关系和病人的权利,这不仅对于病人就医有好处,对于医疗单位尽量避免医疗纠纷也有益处。1999年4月1日,湖南医科大学附三医院实行由法律事务所见证手术的办法,无疑是明确医患关系的一种新的尝试。

    32岁的刘凤英前不久因车祸受伤,造成第一颈椎脱位,被送到该医院治疗。由于人体第一颈椎涉及生命中枢,手术风险大,为使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同时明确医患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该院在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于4月1日请来律师对刘凤英的手术协议书的签署进行见证。手术协议书见证的第二天,医院即采用固定植骨融合术,成功地对患者进行了环枢椎复位。

    在风险较大的手术中,一些超出医疗技术之外的危险因素是准以预料的。通过签署协议,既增强了手术医生的责任感,又减轻了手术医生的精神压力;既有利于手术的成功,也保障了患者得到救治的权利。在医疗纠纷案频繁发生的情况下,对风险大、难度高的择期手术进行术前见证,无疑是对医患双方在医疗领域寻求法律保护的一种有益尝试。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首页 >人命关天·关于医疗事故的报告简介 >人命关天·关于医疗事故的报告目录 > 一、医疗纠纷难解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