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C产业史
早期的航海旅行,对船员来说,不仅要面对大海的发怒、海盗的袭击等风险,还要面临另一种莫名疾病的折磨。人们把这种病命名为坏血病,当时被称作不治之症,且死亡率很高。后来发现,原因是缺乏蔬菜和水果。
1912年,波兰裔美国科学家卡西米尔·冯克,发表了维生素的理论。他认定自然食物中有四种物质可以分别防治夜盲症、脚气病、坏血病和佝偻病,称为Vitamin,中文称为维生素或维他命,四种物质分别被称为维生素A、维生素B、维生素C(简称维C)和维生素D。
1928年,匈牙利生化学家圣乔齐成功分离出1克维C,确定维C的化学分子式是C6h8O6,决定将维C命名为抗坏血酸。
1933年,瑞士化学家Reicein发明了维C的工业生产法(简称莱氏法),此法是先将葡萄糖还原成为山梨醇,经过细菌发酵成为山梨糖,山梨糖加丙酮制成二丙酮山梨糖,然后再用氯及氢氧化钠氧化成为二丙酮古龙酸,二丙酮古龙酸溶解在混合的有机溶液中,经过酸性催化剂重组成为维C。
1934年,莱氏法的专利权被瑞士罗氏制药公司购买,成为50多年来工业生产维C的主要方法,罗氏公司也因此成为维C的霸主。
1958年,中国开始生产维C,首先是东北制药总厂,当时生产规模为年产30吨,以后陆续有上海第二制药厂、太原制药厂、济南制药厂等企业投产,但是规模都不大。
1980年,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尹光琳发明“维生素C二步发酵新工艺”(简单二步法),大幅改进了莱氏法,降低了维C的生产成本。二步法先将葡萄糖还原成为山梨醇,经过第一次细菌发酵成为山梨糖,再经过第二次细菌发酵转化为KGA,最后异化成为维C。
二步法优点:简化和缩短了莱氏路线,以生物氧化代替了化学氧化,节省了大量化工原料,减少了设备腐蚀,降低了三废污染,原料成本和工厂成本均低于莱氏法。
1985年,二步法专利的国际使用权以高达55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给罗氏公司,是当时中国对外技术转让中最大的项目。罗氏得到了专利并不使用,仍然沿用莱氏法,因为罗氏是当时维C产业的霸主,采用新工艺要废弃原有的生产线,短期内经济利益损失太大,所以购买专利后束之高阁,目的是防止其他公司使用新法与其竞争(经济利益有时能阻碍科技运用,种子、医药等行业都有类似情况,一个好品种如果没有经济效益,企业是不愿意宣传推广的)。
为了长期垄断维生素市场,获得高额利润,瑞士罗氏、德国巴斯夫和日本武田等几家大维生素生产商,达成秘密的价格联盟,划分市场范围,控制市场价格。维C垄断集团的出现,使维C的价格从1973年的4美元/公斤上涨到1994年的18美元/公斤。
国际市场维C价格的上涨,给中国企业带来一次发财的良机。因为罗氏没有马上采用二步法,又只是购买二步法专利的国际使用权,国内使用权并没有卖给罗氏公司,于是中国企业开始纷纷利用新技术上马维C项目。
1990年,我国维C生产厂家增加到14家,年产量6050吨,出口4377吨。
1992年,由于波黑战争和日本海啸,造成南斯拉夫和日本武田等维C企业停产,维C市场出现供应缺口,维C价格飙升。同年,我国维C生产厂家猛增到26家,产量达2.6万吨,出口2.3万吨,生产能力占世界的40%以上,出口量为世界贸易量的45%左右,位居世界第一。
1995年10月,罗氏为保住自己维C的市场份额,突然宣布维C降价20%,接着以每月平均降价10%的速度连续降价,从14美元/公斤一直降到最低4美元/公斤,这使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