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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
    媒体报道中,还有两篇总结性报告:一份报告把矛盾直接指向中粮,认为正是中粮的假收购导致出现这戏剧性结果;另一份谈论仲裁的法律总结。

    8月20日,《中国医药报》刊登仲裁新闻,新闻剪辑:

    “假收购”暗算丰原集团 华源制药控股江山制药

    一场极富戏剧性的华源制药与丰原集团对垒两年的“江山争夺战”,终于以华源制药大获全胜而告一段落:华源制药不仅在一度十分被动的诉讼中获得主动的“翻盘”,而且“意外”地取得江山制药51.93%的绝对控制权。而丰原集团成了“假收购”行为的受害者。

    ……

    就是说,EA在没有增加投资的情况下竟然当了7年的江山制药第二大股东。而这一点,不仅江苏华源全然不知,就连丰原集团亦浑然不觉。

    丰原集团“江山争夺战”之大败,败就败在EA1997年前摆设的“乌龙阵”上。这一股权破绽终被揭露,也足以引起政府及企业举一反三、认真思考。

    事实上,类似“假收购”、“假投资”、“假注资”等现象早几年屡见不鲜,一些企业为了改制注册“三资”企业,绕过税收壁垒而获得优惠,不惜制造投资或收购假象,这样,不少企业的改制、重组、并购与合作,实际上只是名义上的改变,而具有本质意义的资本金并未真正到位。说严重一点,它直接威胁着社会吸纳资本及投资数量的统计数据的可靠性,也极易对宏观经济决策造成不必要的严重误导,不可小觑。

    8月25日,《中国证券报》刊登仲裁新闻,新闻剪辑:

    “江山”之争落幕 生死较量谁是真赢家

    ……从厚重的仲裁书中我们不难发现,丰原在大好形势下的“崩盘”与华源在处处被动下的“翻盘”,主要基于两点:一是中外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而非股东会,这为华源“死守”江山提供了依据;二是1997年江山制药股权重组中的历史问题被提出,华源抓住了EA出资不到位的致命伤,凭此一举扭转了乾坤。

    事实上,这也是本案的仲裁请求和反请求的重点,同时也是两大争议焦点。

    傲慢与偏见

    2002年9月,丰原集团绕道香港,收购了EA和Rt所持全部江山制药总计52.38%的股权,通过间接并购,丰原实际上达到了成为江山制药实际控制人的目的,剩下的就是一个程序认可的问题。

    而恰恰在“程序”环节上,大意失“江山”的华源展开了顽强阻击,让丰原坐拥“江山”的梦想遥遥无期。虽然2003年4月丰原在境外顺利办妥了EA并购Rt的手续,但根据中外合资企业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EA、Rt所持有的江山制药股权的合并,必须经过江山制药所有董事的一致通过才能够报主管部门审批。

    面对华源拥有关键的一票否决权,无奈之下丰原提起仲裁,要求华源依据江山制药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对EA合并Rt的行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配合完成全部转让手续。

    丰原的用意在于,希望以具有准司法性质的仲裁机关的裁决,代替董事会决议,绕开华源这个难以逾越的障碍。

    不过,事实证明丰原方面建立在傲慢与偏见基础上的法律行动,从一开始便走入了误区。我国公司法以及中外合资企业法都明确规定,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无需其他股东表示同意。也就是说,作为股东的华源应履行合同规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然而,由于合营企业股权的内部转让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属于合资企业法的强制性规定。于是,一个看似奇怪甚至有些不可思议的情形出现了:华源作为江山制药的一方股东同意丰原方面的股权合并操作,但华源派出的3名董事却可以在董事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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