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鯉魚長三尺者,任二十頭,牡魚四頭,以二月上庚日内,池中令水無聲,魚必生。至四月内,一神守,六月内,二神守,八月内,三神守,神守者,鼈也。魚滿三百六十,則蛟龍為之長,而將魚化飛去。内鼈,則魚不復去。池中周遶九洲無窮,自謂江湖也。至來年二月,得鯉魚長一尺者一萬五千枚,三尺者二十四枚。至明年,得長一尺者十萬枚,長二尺者五萬枚,長四尺者二十四枚,留長二尺者二千枚作種所養(理不相長也)。又,欲令生魚法,要須載取藪澤陂湖饒大魚之處近水際土寸餘,載以布池底,三年之中即有大魚。此由土中先有大魚子,得水生也。
又,《南史》云:始興·盧度,字孝章,有道術,隠居。屋前池養魚,皆名呼之,次第來取食乃去也。
又,拂菻國有羊羔,生於土中,其國人候其欲萌,乃築墻以院之,防外獸所食。然,其臍與地連割之,則死。唯人著甲走馬,擊皷駭之,其羔驚鳴,而臍絶,便逐水草。煬帝欲通之,竟不能致。貞觀十七年,其王波多力遣使,獻赤頗黎金精等物。
又,《博物志》云:取鼈,剉如棋博,赤莧汁和,令厚,以茅苞之,六月中,投於池澤中,經旬臠臠成鼈也。
水母
水母,《兼名苑》云:一名蚱,一名石鏡。南人治而食之,云,性熱,偏療河魚疾也。其法,先以草朩灰退去外肉,中有一物,或紫或白,合油水,再三洗之,雜以山薑荳蔻煮過,其瑩徹不可名狀,至於真珠、紫玉,無以比方。此物須以薑醋食之,蓋相宜也。
按《博物志》云,東海有物,狀如凝血,縱廣數尺,無正員。名曰蚱,亦無頭目腸藏,衆蝦隨之。越人食之。《稽聖賦》云:水母,東海謂之〈虫宅〉(音蜡)。正白,蒙蒙如沫生物,皆别無眼耳。故不知避人,常有蝦依隨之,蝦見人驚,此物亦隨之而驚,以蝦為目,自衞也。亦如視肉有眼,以物摘之,則其眼移處(《山海經》曰:視肉,聚肉也。形如牛肝,有兩耳,食之,盡尋復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