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章第五
遵义章第五
注曰︰【遵而行之者,义也。】
王氏曰:遵者,依奉也。义者,宜也。此章之内,发明施仁、行义,赏善、罚恶,立事、成功道理。
释评:义与利的冲突、论争,贯穿了整个人类社会,而且还会越来越激烈地斗争下去。见利亡义还是舍生取义,这一令人两难的选择不但时时在撕裂著人性,也在撕裂著人类。本章总结的四十六种灾祸,时下,不是瞩目皆是吗?消灭这种种毁灭自身、危害社会的不义的、丑恶的或腐败的弊端,唯一的办法就是遵义,换言之,加强文明建设。
以明示下者闇。
注曰︰【圣贤之道,内明外晦。惟,不足于明者,以明示下,乃其所以闇也。】
王氏曰:才学虽高,不能修于德行;逞己聪明,恣意行于奸狡,能责人之小过,不改自己之狂为,岂不闇者哉?!
释评: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当领导的,明于内而憨于外,则时时主动;否则,处处被动,事事受制。如此,这领导就不好当了。
有过不知者蔽。
注曰:【圣人无过可知;贤人之过,造形而悟;有过不知,其愚蔽甚矣!】
王氏曰:不行仁义,及为邪恶之非;身有大过,不能自知而不改。如隋炀帝不仁无道,杀坏忠良,苦害万民为是,执迷心意不省,天下荒乱,身丧国亡之患。
释评:最聪明的人是看到别人的过失,引以为鉴,主动克服自身的类似不足;比较聪明的人是自己犯了错误能自觉反省改正;至于有了错误仍执迷不悟,一错到底的,那只有倒霉二字了。
迷而不返者惑。
注曰︰【迷于酒者,不知其伐吾性也。迷于色者,不知其伐吾命也。迷于利者,不知其伐吾志也。人本无迷,惑者自迷之矣!】
王氏曰:日月虽明,云雾遮而不见;君子虽贤,物欲迷而所暗。君子之道,知而必改;小人之非,迷无所知。若不点检自己所行之善恶,鉴察平日所行之是非,必然昏乱、迷惑。
释评:人常说:酒不醉人人自醉。人心本自清净,无奈想法不对,意志不坚,经受不住身外之物的诱惑。一入迷途,九牛难拔,可不慎哉!
以言取怨者祸。
注曰:【行而言之,则机在我,而祸在人;言而不行,则机在人,而祸在我。】
王氏曰:守法奉公,理合自宜;职居官位,名正言顺。合谏不谏,合说不说,难以成功。若事不干己,别人善恶休议论;不合说,若强说,招惹怨怪,必伤其身。
释评:事情还没有做,就开始满天吹牛。口出狂言,那么事情能不能办成的主动权就在人而不在我了;相反,事情成功后,再相机设词,主动权就在我不在人。这是就日常事理而言,如果事关重大,那就是祸福修关的问题了,此祸从口出,病从口入之谓也。
令与心乖者废。
注曰︰【心以出令,令以心行。】
王氏曰:掌兵领众,治国安民,施设威权,出一时之号令。口出之言,心不随行,人不委信,难成大事,后必废亡。
释评: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口是心非,当面是人,背后是鬼。当领导的人这样行事,没有不失败的。
后令缪前者毁。
注曰︰【号令不一,心无信而事毁弃矣!】
王氏曰:号令行于威权,赏罚明于功罪,号令既定,众皆信惧,赏罚从公,无不悦服。所行号令,前后不一,自相违毁,人不听信,功业难成。
释评:朝令夕改,出尔反尔,下边的人就无所适从,任何政令都无法得以执行。
怒而无威者犯。
注曰:【文王不大声以色,四国畏之。故孔子曰:不怒而威于呋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