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而实彼成,是故不异;若不异者,则泥团微尘应无分别。如是,大慧,转识、藏识实相若异者,藏识非(根本)因,若不异者,转识灭,藏识亦应灭,而自真实相实不灭。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识灭,但业相灭。若自真相灭者,藏识则灭,大慧,藏识灭者,不异外道断见论议(卷一)。佛陀以生动的譬喻,高度赅括了出世法的藏识,与世间法相的转识之间,深刻的异与不异、灭与不灭的对立统一、辨证法关系。
明确指出:藏识不灭,业相灭。此不灭体性,是一切主客观现象之根基、变化之根因及归宿。此即佛法唯识世界观:非仅为理论,而是在顿悟超越中发现的譬如藏识,顿分别知,故佛说一切皆心境。
以上明唯识宗旨。
2、唯识观纲领
唯识观以赅括染净的如来藏为本不动摇、本无生灭的基础,而由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作为纲领。五法是:名、相、妄想分别、正智、如如;三自性是妄想自性(遍计所执自性),缘起自性(依他起自性),成自性(圆成实自性);八识是:第八阿赖耶识(即如来藏);第七末那识,又称意根;第六意识;前五识为眼、耳、鼻、舌、身;二无我是:人无我、法无我。
以下分为:A、关于五法;B、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之关系;C、唯识纲领图三部分来说明。佛陀解释
A、关于五法:
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被)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卷四)。
佛陀解释相是什么?
眼、耳、鼻、舌、身、意,被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所照,产生认知。此确切认知,即色、声、香、味、触、法,这就是相,也是广义的法。但要注意,相非外有;并且前五识感官之相与第六识思虑之相,有很大区别。前五识,是显示人们直接当下的感官印像,故称现量,其相为现量境,其特点虽直接显示,但刹那不住,即现代哲学所谓具体的感性认识;第六意识,是人们的念头、分别心、知见、计著、拟议、拟想等,主要以概念、判断、推论为特征,其显示之相为法此为意识专属境,系隙义之法。意识之功能,可统摄诸感官刹那不住之直接印像,将其予以合理化编辑,并超出之,作为稳定的外境设想。经思虑比较而形成概念的名言法相,具相对稳定性,故称比量,但名言法相作为概念,非直接感官可见,是抽象的,抽掉了感官之现量,是意识虑知的比量境,即现代哲学所谓概念式的抽象理性认识。所以,厘清色、声相等感官现量境与名言法相概念之比量境当属重要。然而,六个识,现量比量交互作用,互为因果。名言法相或曰概念境,虽抽去了直接感官境而非现量,但它的确能统摄刹那不住的直觉感官境,将五官之境编辑整理,给予名称概念,使之成为相对稳固的生活境相观念。人们自发地接受被概念整理后的境相,认为很巩固,殊不知看见的现量印像刹那不住,而由看不见的比量名相概念才暗中造就了外境的巩固感无形中将其合理化地整顿为外在实有。这就是知见的力量,而普通人沉酣于这种由概念知见虚拟的外境中,对此是漫不经心,不加反省的。六识之比量知见,挟执现量之感官五境,制造外有世界实有之信念,这是唯识观所不能同意的,并斥此实有世界相为妄想。
彼妄想者:施众名(设立名称、概念),显示(假有)诸相,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卷四)。
妄想即第六意识,摄感官境而付予名称,形成概念以施众名,专司虚拟,并显示诸相外有。这固然被唯识观坚决反对,所以严斥第六意识等为妄想,譬若梦中,境像、概念皆自心所予,决非外有,毕竟不可得此入唯识学极大特色。唯识世界观认为:一切唯心识所变现,若梦中并无真正质碍事物存在。而第六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