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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通篇
学业、圣贤的书籍,不仅是曲成侯和越女的作用可比。培养人们的德操,增加人们的知识,不仅是打仗一定胜利的刺杀技术可比。所以击剑的技术,有必定胜利的名声,圣贤的书籍,有必受尊崇的名声。城镇的官吏,把他们调来当自己的部下,地方长官就拿政治和教化的事问他们,聪明点的官吏,就要求他们陈述所看见的所听见的东西,如果地方长官有所觉悟,就会用来改善政事尊崇经传。圣贤的言论和行为,古书流传,能使人的心受到感化,使人的智慧变得聪明,这不只是与城镇官吏对答的话可比。

    【原文】

    38·10禹、益并治洪水,禹主治水,益主记异物,海外山表,无远不至,以所闻见作《山海经》。非禹、益不能行远,《山海》不造。然则《山海》之造,见物博也,董仲舒睹重常之鸟(1),刘子政晓贰负之尸(2),皆见《山海经》,故能立二事之说。使禹、益行地不远,不能作《山海经》;董、刘不读《山海经》,不能定二疑。实沉、臺台(3),子产博物(4),故能言之。龙见绛郊(5),蔡墨晓占(6),故能御之(7)。父兄在千里之外,且死,遗教戒之书。子弟贤者,求索观读,服臆不舍,重先敬长,谨慎之也。不肖者轻慢佚忽,无原察之意。古圣先贤遗后人文字,其重非徒父兄之书也,或观读采取(8),或弃捐不录(9),二者之相高下也,行路之人,皆能论之,况辩照然否者(10),不能别之乎?

    【注释】

    (1)睹:见。这里是认识的意思。重常之鸟:也作“■■鸟”,一种怪鸟。据说汉武帝时,有人献了一只鸟,无人认识,拿各种食物喂鸟,鸟不肯吃,只有东方朔根据《山海经》的记载,叫出鸟的名字,说出它吃的食物。王充这里说“董仲舒睹重常之鸟”,人名与刘歆上《山海经》奏不同,可能是另有所本或误记。

    (2)刘子政:参见13·5注(10)。贰(èr二)负:传说是尧的大臣,因杀人犯罪,被尧捆起双手,戴上脚镣,囚禁在疏属山上。据说汉宣帝时,有人发现山洞里有一具双手反绑的尸体,无人认识,只有刘向根据《山海经》的记载,说它是贰负的尸体。参见《山海经》书首载刘歆上《山海经》奏。(3)实沉:星次名。大致相当于二十八宿的觜、参两宿,以参星为标志星。这里指传说中主管参宿的神。臺台:即“臺骀”,传说中的汾水神。

    (4)子产博物:《左传·昭公元年》记载,子产去看生病的晋平公。有大臣问他:“据说晋平公的病是实沉、臺台在作祟,请问这是些什么神呢?”子产立刻说:“实沉是参宿神,臺台是汾水神。”

    (5)见:同“现”。绛:春秋时晋国都城,在今山西省曲沃县西北。

    (6)蔡墨:参见22·8注(2)。

    (7)事参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8)采取:这里是领会的意思。

    (9)录:采龋这里是接受的意思。

    (10)辩:通“辨”。

    【译文】

    禹和伯益共同治理洪水,禹主持治水,伯益负责记与一般不同的东西,海外山外,没有远的地方没到过,就把所见所闻写成了《山海经》。不是禹和伯益就不能走那么远,《山海经》也就写不出来了,这样看来,《山海经》能写出来,是伯益见过的东西广博的缘故。董仲舒认识重常鸟,刘子政知道贰负的尸骨,都是他们看过《山海经》,所以才能立刻说出这二件事来。假使禹和伯益走的地方不远,就不能够写出《山海经》;假使董仲舒和刘子政没有读过《山海经》,也不能解决这二个疑难问题。实沉与臺台,由于子产知道的东西多,所以能回答是参宿神与汾水神。龙出现在绛的野外,蔡墨通晓占卜,所以说能饲养它。父亲和兄长在千里以外,快要死了,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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