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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一切土地,分配农民耕种”
    湖南省委1928年7月拟定的宣传口号中有如是一条。

    而这时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分田不仅仅是宣传口号,已真正付诸实际行动,土地革命在根据地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

    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是边界土地革命的领导机关,专门成立了土地部负责这项工作。而在县、区、乡的各级工农兵政府,也专门成立了土地委员会。

    土地委员会由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工农兵政府在讨论土地分配时,先要由土地委员会进行研究,提出方案。为此,土地委员会必须就土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要制定分田方案、划分阶级。因为是否分田,是以阶级成分来决定的。鉴于当时“主要对准地主、富农来进行土地革命”,所以划分阶级的事往往比较简单。

    各级工农兵政府对土地革命的领导,使农民群众很自然地将土地革命问题与工农兵政府联系到了一起。到井冈山根据地不久的湖南省委代表杜修经评价说:“‘苏维埃政府’在一般民众的认识程度,是以解决土地问题为标准的。”

    在刚刚建立起来的根据地内,全面铺开土地革命,干部和骨干的缺乏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为此,边界特委抽调和派出了大批红军干部到各县的乡村,帮助和指导分田工作。

    当年被派到宁冈县葛田乡的王紫峰回忆说:“我在手枪队只有一个多月,后来地方上要干部,就从军队中抽调一部分人去。因我在家乡13区苏维埃政府工作时,曾搞过分土地,所以把我调出来了。”

    “我在葛田村帮助分土地。乡里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登记人口,登记土地。”

    “当时对‘抽肥补瘦’还不懂,我们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没地或少地的农民。以一个大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计算需要多少土地,在这个范围内调整补足。地主的土地全部被我们没收,富农的土地没收多余部分。分好了,就登记姓名、亩数和规定归谁使用,然后插牌子。……我们在葛田村帮助农民分配土地,每人分了3亩多田。”

    “抽肥补瘦”,很形象的提法,这是当时分配土地的一个原则,是毛泽东提出来的。

    根据地在最初确定分配土地的方法时,一般是以原耕为基础,按照分配土地的平均数,多出来的土地拿出来,少了的则补足,此为“抽多补少”之原则。

    然而,井冈山地区地域广阔,土地贫瘠与肥沃的情况差距很大,在实行“抽多补少”方法的过程中,发现这种办法有利于富农,而不利于贫雇农。这是因为富农的地,一般都比较好,而贫雇农种的地,一般都比较差。“抽多补少”,富农的好田往往就分不出来。于是,毛泽东又提出了“抽肥补瘦”的原则,把富农的好田也要抽出来补给贫雇农耕种,这样才能真正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

    “抽肥补瘦”的方法也不难,以每亩田4担谷为标准来估计,分上、中、下三种田,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按上、中、下搭配分田。这样一来,使土地分配更趋合理。

    井冈山根据地的分田,还确定了两项重要的基本原则。

    一是以乡为单位进行土地分配。在什么样的范围内进行统计和计算,来确定分田的平均数,是根据地土地革命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在秋收起义之前的1927年8月19日,毛泽东在为中共湖南省委起草的《土地纲领》中规定的是“以区为单位”。而在井冈山根据地最初的土地分配中,采用的是以村为单位的做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觉得以村为单位的方法不太好,容易为地主、富农所利用。毛泽东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以乡为单位来进行土地分配,实践证明,这个方法较为切合实际,效果较好。

    二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边界各县的土地革命,实行的是没收一切土地重新分配,而分配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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