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辟另一个战场
为抗战保实力,不仅民族之幸,抑亦兄与蒋先生之所福也。倘愿遣使相商,尤所盼祷。”
九月二十四日,潘汉年奉周恩来之命离开保安,赴上海与国民党代表谈判。他身上除了带着《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和周恩来致陈果夫、陈立夫的信外,还带着中共中央起草的《国共两党抗日救国协定草案》。草案共八条,最重要的是前五条,即:㈠双方派遣全权代表举行谈判,订立此抗日救国协定。㈡双方共同努力,实行对日武装抗战,保证与恢复全中国之领土与主权,实现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之抗日救国联合战线,依据民主纲领建立中华民主共和国。㈢必要步骤:一、双方立即停止军事敌对行动;二、划定红军必须的与适宜的屯驻地区,供给军费、粮食和一切军用品,不得变更共产党在红军中的组织与领导;三、改革现行政治制度,释放政治犯,不再破坏共产党之组织与不再逮捕共产党人员,共产党停止以武力推翻现政府;四、召开抗日救国代表大会;五、建立统一的全国军事指挥机关,红军派人参加,中国共产党承认国民党在此种机关中占主要领导地位;六、与苏联订立互助协定。㈣两党各派出同数的代表组织混合委员会作为经常接洽与讨论的机关。㈤双方均保持其政治上组织上的独立性。
不久,张子华回到陕北,这回同时带来两样东西,一是曾养甫邀请周恩来到广州谈判的信件,二是给周恩来准备的护照。十月八日,中央表示,为了推动南京政府抗日,周恩来可以飞广州谈判,但先决条件是国民党不再做丧失领土主权的事,不再进攻红军,必须在行动上确是停止内战,准备抗日。
这时候,形势又发生了变化。蒋介石解决了“两广事件”之后,即腾出手来处理西北问题。他调兵遣将,大军云集西安,企图一举消灭红军,并解决东北军和西北军的问题。原来,先前与中共接触谈判,不过是迫于形势,不得已而为之。早在向陈立夫布置谈判时,他就制定了对中共的方针:“中共武装必先解除,而后对他的党的问题才可作为政治问题,以政治方式来解决。”现在,他认为消灭红军的时机已到,便亲赴西安部署指挥对红军的“围剿”,并扬言“最近的敌人是共产党,为害也最急;日本离我们很远,为害尚缓”。在此种情况下,国共高层人员的谈判计划搁浅。十月十四日,中央决定周恩来暂不出去,先由潘汉年与国民党代表进行初步谈判。十月二十一日,周恩来将此决通通知正在西安的张子华,要他电告曾养甫、陈立夫。
尽管由于蒋介石缺乏诚意,大举“围剿”苏区,使国共高层谈判未能如期举行,但经过近一年的接触,双方增进了了解,并保持了密切联系。这一切,为不久后发生的震惊中外的具有历史深远而重要意义的“西安事变”的发生,以及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