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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的迫人信服术 一 迫使他人信服
个例子呢?很多说服性演说者都是这样作的。有些讲演者觉得,必须先发表一些一般性的声明,事实上并不见得必须如此。你可以一开头就举出一个例子,引起听众的兴趣,然后再说出你的评论。

    罗威尔陶马士是举世知名的新闻分析家、演说家及电影制片人,在讲论阿拉伯的劳伦斯时,他这样开始:

    一天,我在耶路撒冷的基督街上走着,忽然遇见一位身着华丽的东方君主袍服的男子,他身侧挂着一把黄金弯刀,是只为先知穆罕默德的传人所佩挂的。他以自己的经验故事启程,这便是吸引注意力之处。这种开场方式多半十分灵光,不会失败。它有行动,它往前推进,我们所以紧紧想随,是由于我们已经融于某种情况当中,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卡耐基曾讲过多次的讲演,其中有一次是这样开始的:

    就在我大学刚毕业之后,一天晚上我在一条街上走着,突然见一个人站在一个箱子上头对着人群讲话。我很好奇,所以也加入人群去听。你可觉察到,这个人说,你从未见过一个秃头的印第安人?或从未见过秃顶的女人,是不是?现在我来告诉你为什么他的这个讲演是很成功的,因为只要直接朝事件中推进,便可轻易攫住听众的注意。

    讲演者以自己的经验故事开始,必立于不败之地,因为毋需搜索枯肠。他叙述的是自己的经验,是他部分生命的再造,是他自身筋脉的一部分。结果,他那自信闲适的神态即能助他与听众建立起友好的关系,并从而赢得听众的信服。

    这儿是鲍威尔希利先生在费城一次讲演的方法:

    八十二年前,大约是在这个季节,伦敦出版了一本小书,是一段故事,它注定了要永垂不朽。许多人称它为举世最伟大的小书。它刚出现时,朋友们在街上遇到时,总会彼此相问:你读过它了吗?回答总是一成不变的:是的,上帝保佑它,我读过了。它出版那天卖出了一千本,两星期之内需求量便达到一万五千本。自那时以后,它曾经再版无数次,并且翻译成普天下的各国文字。数年前,摩根以极高的价格购得原稿。它现在正与许多无价珍宝安憩于他庄严伟丽的艺术馆中。这本举世闻名的书究竟是什么呢?

    你感到有兴趣吗?你是否急于知道更多?讲演者是不是有力地在抓住了听众的注意?你是否觉得这段开场白已捉住了你的注意力,并随着情节的进展提高了你的兴趣?为什么?

    因为它激起了你的好奇,它以悬宕气氛掌握了你。

    说不定你已好奇了,你会问作者是谁?上面所提的是什么书?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就告诉你答案吧,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书名是《圣诞欢歌》。

    因此,你在第一个句子里就要引起听众的好奇心,然后他们就会对你产生兴趣并加以注意,在别人已集中注意力听你讲演时,你是否有更好的观点,使别人产生信服的观点和信心呢,答案是肯定的。

    卡耐基本人讲述劳伦斯在阿拉伯的冒险事迹时,是以下面这种方式作开场白的:

    洛伊德乔治说,他认为劳伦斯是现代最浪漫和最多彩多姿的一个人物。

    这段开场白有两个特点。第一,引述了一位著名人物所说的话,而这个人经常受到大众的注目。第二,它引起了听众的好奇心,为什么是最浪漫的这个问题自然会出现在听众脑海里。还有,为什么说他是最多彩多姿的?我以前从未听说过这个人,他是干什么的?听众肯定想知道。

    有一位学生在发表演说时,一开头就问道:

    各位知道吗?在今天这个世界里,还有奴隶存在于十七个国家中。他不仅引起了听众的好奇,甚至令他们大吃一惊。

    奴隶?今天?十七个国家?似乎令人难以相信。是哪些国家?

    在什么地方?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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