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机构与诺贝尔奖金
年十二月十日诺贝尔逝世周年纪念日,将在斯德哥尔摩和奥斯陆举行隆重的授奖仪式。作为惯例,奖金获得者要亲自出席这个仪式,以便领取他们的奖品,其中包括奖金、金质奖章和奖状。同时,奖金获得者通常要履行他们唯一被规定下来的义务,即在授奖仪式后的半年内,要作一次所谓“诺贝尔报告”。
新世界中的诺贝尔奖金
自从诺贝尔立下遗嘱之后,情况的发展,特别是在三个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比任何人所能预见得到的都要快得多。但是,诺贝尔将遗嘱的规定写得非常灵活,以至于在授奖学科之间的很多新的边缘科学,也能够被解释为属于这些学科之一。与此同时,传统科学领域之间的界限,越来变得模糊不清了。因此,从解释的角度看,就有可能在不改变科学奖金份数的情况下,来扩大它们的适用范围。
另外一种趋势是,科学研究越来越经常地被作为一项集体工作进行,或者由不同的科学家们在同一范围内分头进行研究。这一趋势,给奖金颁发机构带来越来越多的困难,从而也就随着出现某些连它们自己也不满意的现象,例如,有时要将一份奖金发给一人以上的情况。在一份奖金需要分成两份而不是联合受奖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在这种场合里,每项成就都值得单独奖励,因此,本来可以授与全部奖金。在文学与和平奖金方面,这个问题的影响要小得多。
现在更加要求那些奖金颁发机构,跟得上它们主管领域迅速的扩展的进步情况。迄今为止,值得匠候选人就颁的地区来说,仍然是从主要的西方国家中挑选的。这种本文文明的地域,正在迅速扩大之中。此外,即使在现在,人们也能够看出新的文化将会怎样产生,过去的文化又将怎样来唤起一种新的和富有成果的生活。为了使诺贝尔奖金的声誉能够保持不变,关键的一环在于奖金颁发机构对于在越来越多的国家里和被扩大了的知识领域内,所出现的一切最新趋势,都能紧跟不误。这就提高了对于奖金颁发机构的要求,并且增加了它们在工作中所需要的经费。
全世界对诺贝尔机构的工作所普遍表示出来的欣赏,对于它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它们也知道自己在维持这种奖金的国际威信以及其经济价值方面所负有的责任;由于它们对自己的要求不断提高,责任也就变得越来越重了。①——
①译者注:一九六八年,瑞典银行在它成立三百周年纪念之际,决定设立“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经济纪念奖金”。每年由这家银行提供与当年诺贝尔奖金相同金额的奖金,交由诺贝基金会统一使用。诺贝尔经济学奖金,由瑞典皇家科学院负责颁发。对获奖候选人推荐、奖金的评判和授奖仪式的等规则,基本与其它诺贝尔奖金一致。①